勞動保障部門提醒:別被用工單位的“試用期”所欺騙
當前,正值大批農民工外出打工旺季,四川省綿陽、成都、眉山、仁壽等市、縣勞動保障監察部門部分人士近日提醒廣大農民工:別被用工單位的“試用期”所欺騙,杜絕農民工在“試用期”免費為雇主打工。
據上述市、縣勞動保障監察部門部分人士反映,近年來,不少農民工紛紛向他們投訴一些用人單位利用“試用期”進行變相盤剝的事實。特別是一些餐飲服務企業利用求職者急切找工作的心理,常在“試用期”上?;ㄕ校床贿m當地延長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付給工資,不辦理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在試用期快結束時找借口把員工辭退,嚴重侵害了大批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仁壽縣文林鎮的農村女青年小江近日向記者反映,2004年2月底,她在武漢市區經過幾天奔波,終于在一家飯店找到一份工作,餐廳經理讓她當服務員,并口頭承諾每月工資450元,每月25日發工資。小江從3月1日起便到餐廳上班,可到4月初仍沒領到3月份的工資,她去找經理討要,經理這才告訴她:“服務員都有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的工資扣作保證金”。她只好繼續在此工作,因工作努力,月月都受到餐廳領班表揚,可是到5月底,餐廳經理卻通知她說,試用期已滿,餐廳決定不聘用了。當小江提出要領3個月的工資時,餐廳經理卻說:“飯店規定:凡試用期內被辭退的,一律不退‘保證金’?!毙〗械轿蜔o助,但迫于無奈又只得去另找工作,后來她又連續到武漢市兩家單位去應聘,可情況與第一家雇主承諾的待遇大同小異。沒辦法,她不得不回到家鄉,表示今后再也不愿外出打工了。
據一些有過“試用期”打工經歷的農民工反映,在成都、綿陽、雅安、眉山、德陽等市部分飯店等餐飲服務單位招收服務員、清潔工時,大多宣布試用3個月,期滿加薪。然而大多不到3個月,大部分招聘來的員工都被解雇了,而且很多餐飲老板一再故伎重演,造成不少農民工在“試用期”內“免費”給雇主打工,還有的招聘單位甚至規定了節假日不得休息、不得請假等苛刻條件,使農民工無法享受到最低工資標準、社會保險等勞動者應享受到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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