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有一類走極端者,經常在老板面前犯不痛不癢的錯誤,然后誠惶誠恐地向老板承認,畢恭畢敬地聽老板訓示,其情形令人掩嘴不及。但天長日久,你會發現,老板對其竟垂愛有加。
究其奧妙,不過孟子所謂“人之好為人師”,一些老板亦然;隔三差五向其提供“指正”的機會,自然討老板歡喜。
還有一類走極端者,犯了錯誤堅決不承認,即便是芝麻粒大的錯誤,也莫名其妙地堅決不承認。
不承認錯誤,后果往往比犯錯誤更嚴重。這是一條已被證明N次的職場定律。
孔子說:“人孰能無過,過而改之,非過也。”幾千年了,國人就認這個理兒。犯了錯誤不承認,氣壞老板,“錯上加錯”再加錯,“罪過”說多大就多大。
上周發生的“田亮被除名事件”,再次證明了這條職場定律。據國家跳水隊領隊周繼紅向媒體透露,在田亮被除名前,“游泳中心本著愛護田亮的態度,多次與他溝通,進行規勸,希望他能認識到自己的問題,但是沒有見到他的實際改過行為。”
按照田亮這個頂頭上司的說法,田亮被除名,直接原因不在于參加商業活動太多、違反隊規等,而是他雖“認識”錯誤,但“無實際改過行為”。
田亮當時的態度和做法,也許是自身利益所要求,或出于無奈;但在上周發表的公開信中,他顧左右而言他,抖摟出“自己的教練不在國家隊”的事兒,無異于火上澆油。“他這是在回避問題,這不是認識錯誤的態度和做法”(周繼紅語),國家跳水隊甚至更高層領導的惱火可想而知。現在看來,田亮要重進國家隊,不但要有“實際改過行為”,還得重新“認識”錯誤。
“田亮事件”告訴職場人:
一、犯了錯誤,要及時承認,認真改正,爭取“還是好同志”。這是聰明人的做法。
二、和老東家好合好散,不要公開揭人家的“老底兒”,否則,且不論對方亦掌握著你的“老底兒”,單說那新東家一旦得知,未必不擔心將來“歷史重演”,因此在你的晉級表上打個問號,也是很可能的。
詩曰:
職場對錯稱量難,
躬身自檢天地寬。
歷經磨合有所成,
職場貼士:談到你剛搬離之某地區的天氣或交通,或任何風土人物,你把它們批評得體無完膚。(你也許碰巧批評到面試官的家鄉,而面試官又正巧深感懷鄉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