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覺醒來,忽而中產。
目前,國家統計局公布了一份最新調查結論:“6萬元-50萬元,這是界定我國城市中等收入群體家庭收入(以家庭平均人口三人計算)的標準。”在我國,“中產”首次得到了這樣清晰的數字化界定。(1月19日《華夏時報》)
按照這個標準,筆者,以及筆者認識的絕大多數人,都屬于中產,只不過是在中產的邊緣,僅僅在收入一項,就游弋在標準的底線附近--一個月掙三、四千的成都小伙子、一個月掙五、六千的深圳小領(至于領子是灰是白就說不清楚了),睜著惺忪的雙眼,黑白顛倒地工作,每月領取工資時錢包看上去倒也鼓脹,但月底總會有一堆不期而至的賬單--這群七十年代生人并非總是揮灑自如,與多數時髦的消費方式也基本絕緣,因為房貸、車貸的壓力以及“下一代”高昂的生活成本(包括教育、生活乃至興趣培養),使得他們苦口難言。
物質的比較是單向的比較,幸福感的低落恐怕更大程度來自于“仆人感”取代了“主人感”,即對比世界通行的“中產”定位,中國“中產”在社會公共事務上依舊是沉默的一群,他們離自己心中的期望值以及民眾對他們的期望值都很遙遠。
學者張宛麗提出過衡量中間階層的七個操作指標:1、一定的知識資本及職業聲望:主要是指具有中等以上國民教育學歷水平,具有專業技術資格。2、職業的工作、勞動方式:從事以腦力勞動為主的職業。3、就業能力:擁有較高學歷,掌握并提供市場稀缺的職業專業技能,所從事的職業具有較高的市場回報。4、職業權力:對其管轄的工作對象擁有一定的調度權,對其上司及業務安排有一定的發言建議權。5、收入及財富水平。6、消費及生活方式:有能力支付中等水平的個人及家庭消費,在解決溫飽的基礎上,為滿足家庭成員豐富的文化精神需求提供必須的物質條件。7、對社會公共事務具有一定的影響力。我以為,七個指標中,最后一項“對社會公共事務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其實對前面六個指標具有導向作用,才是“中產七標準”的首要標準。如果把中產模式比做令國人心馳神往的一瓶白蘭地,那么“對社會公共事務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就是起蓋器,只有打開這個封口,美酒才能噴涌而出。
一個說濫了的“中產”的妙處是“中產乃社會的穩定器”,中產階級基本認同現行的社會價值取向與管理模式,他們是現存社會秩序的既得利益者,樂意于維持其秩序。不過,既得利益不應只局限于物質層面,收入也不是權益的全部。在橄欖型社會中,中產階級起著承前啟后的作用,他們既會對少數富豪群體、官員群體保持一定的心理距離,在社會公共事務中時刻警惕富豪與官員群體的結盟,防止這些掌握權力與金錢的人操縱社會的發展方向;又會出于學識、良心與利益的綜合考量,時不時站出來為弱勢群體發言,因為許多中產階級就是通過自身的努力與奮斗,從貧寒鄉村進入CBD區的。他們的根依舊留在父輩的血緣沉淀中,他們從小身處的環境、所受的教育都促使“中產”們對“社會責任、政治意識、文化建設、道德中堅、慈善公益”等名詞有特殊的敏感性,他們也清楚地知曉:如果社會無法形成一個朝“帕累托累進”(即讓大多數人受益)努力的制度,穩定就無從談起,社會價值觀就會分裂為不共容的兩極,不公平帶來的震蕩會扭曲整個社會的運行效率。
所以,理想中的“中產”是“好的制度”堅定的推動與維護者,他們期望擁有對社會公共事務的積極發言權,期望“好的制度”能構建一個階層流動的社會,憑借學習、努力而不是權勢的世襲;憑借同一個起點的打拼、競爭而不是“超國民待遇”與“非國民待遇”的懸殊落差,打通更多的向上通道;他們更期望在重大的社會公共事務制定過程中,“中產”們、富豪們、官員們乃至弱勢群體們都能夠有發言的桌子,所形成的任何社會公共制度都是經過多數人同意而不是少數人拍板的……
職場貼士:車到山前必有路,不要太過于逼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