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公司規定,簽約保姆的首月工資要押在公司里,而且如果保姆辭工必須由家政公司護送回老家,否則押金分文不退。近日,雇主周小姐致電本報,稱她家的保姆遭遇了家政公司的“霸王條款”。
雇主:“我家保姆遭遇霸王條款”
周小姐告訴記者,她家保姆何阿姨與深圳佳居樂家政公司簽了一年的合同,到今年11月30日期滿。家政公司規定,每個簽約員工的第一個月工資都要押在公司里,到合同期滿后,按每個月扣10元后,把剩余的錢再退還給員工。何阿姨每月工資是400元,做了一年扣除120元,家政公司還要退還給她280元。可幾天前,何阿姨去家政公司辭工退錢時,公司卻不退還給她。公司里的一工作人員說,要想退錢就得把所有行李全都拿回到公司里,并且有公司里的人親自送她登上回家的汽車,否則不退押金。
12月10日下午,何阿姨再次去家政公司退押金,錢沒有退到,公司還收回了她的合同書給她辦了辭工。
家政公司:很多家政公司都這樣做
佳居樂家政公司辦公室的陳秘書告訴記者,公司在與保姆簽訂合同時,有明確的口頭規定:保姆要想退回押金,就要先把行李拿回公司,想回家的保姆必須由公司的工作人員給她聯系車并送其上車,不想回家的先住在公司里,由公司再給她聯系雇主。
“目前深圳的很多家政公司都是這樣做的!”陳秘書說,公司此舉主要是防止保姆“跳槽”,擅自和雇主簽約,將家政公司甩在一邊。
佳居樂家政公司的劉經理稱,不是每個員工什么時候來都可以退押金的,退押金需要預約。只要何阿姨真是從雇主家里回來了,那些押金公司就會退給她。
律師:“辭工規定”不合法
職場貼士:有些人在工作中喜歡擺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自以為是地把自己放得很高,其實結果剛好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