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 職場詞典網 , 一個優秀的職場知識學習網站!
7月14日上午,就百度閃電解散企業軟件事業部(ES)事件,新浪科技聯系到了著名互聯網法律專家于國富律師,于律師表示,百度此次的裁員方式涉嫌違反了《勞動法》,公司因節省成本或轉型的裁員,必須提前30天向員工提出。
于律師表示,裁員通常有3種情況:
1、按照《勞動法》規定,如果違反第25條規定,即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造成公司損失,或者員工在試用期間公司認為其不符合條件,公司可以隨時將其裁掉;
2、由于公司本身為了節省成本,或者業務轉型的裁員,公司必須提前30天向員工提出;
3、由于其他情況公司與員工協商解決的裁員,要看具體情況。
于律師表示,從目前的情況看,百度此次裁員并不屬于第一或第三種情況,而是第二種情況,因此,百度應該提前30天向員工提出,但是百度在幾個小時內將一個部門幾乎所有的員工裁掉,顯然不符合《勞動法》的規定。
按照《勞動法》規定,在第二種情況下,公司應該向員工支付N+1的賠償金。如果被裁員工對賠償金不滿意,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要求,如勝訴則可得到(N+1)×125%的賠償。
對于被裁員工失去股票期權一事,于律師認為,關于勞動的糾紛通常需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去仲裁,不過由于我國的《勞動法》中并沒有股票期權的概念,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通常不會受理關于股票期權的勞動爭議,除非是以工資形式配給員工的偽期權,這要看百度與被裁員工的勞動合同具體是如何簽署的。如果是海外股市的股票期權,可能無法得到法律保障。
職場貼士:辭職的理由:不要因為工作不開心而辭職,因為下一份工作你也會有不開心的,辭職的惟一理由應該是你找到了一份更好的工作!
下一篇:勞動合同法草案可能10月二審 下一篇 【方向鍵 ( → )下一篇】
上一篇:最高法院公布解決勞動爭議的司法解釋 上一篇 【方向鍵 ( ← )上一篇】
快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