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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用人單位解除事實勞動關系是否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有人認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管是那一方的原因,雙方形成不定期的事實勞動關系,雙方都沒有合同期限的約束。每一天都是合同期滿之日。不存在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事實。因此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系,且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不知道是不是這樣?
職場貼士:不要以同一份簡歷應聘不同的公司或不同的崗位,應針對不同的要求做相應改動,寫幾句量身定做的求職語句,表現出你對該工作的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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