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 職場詞典網 , 一個優秀的職場知識學習網站!
昨天,市區王先生來電反映,他在市區某公司從事軟件開發工作已經兩年,最近向公司提出離職,公司要求其支付1萬元違約金。王先生對此不服,并意外發現,在他與公司的勞動合同上,沒有加蓋公司公章,也沒有合同鑒證機關的鑒證,只有法人代表的個人簽字。他咨詢,這樣的合同是否屬于無效合同?
泰州弘泰律師事務所陶志宏律師認為,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該在勞動合同上簽章,即由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本案中的勞動合同上沒有加蓋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勞動法規定的,但畢竟有法人代表(總經理)的簽名,法人代表有權代表公司訂立合同。不能因為沒有蓋公章就認定是無效合同。
其次,關于勞動合同的鑒證,我國目前的法律規定的鑒證是“鼓勵鑒證”,而不是“強制性鑒證”。也就是說,鑒證只是勞動合同管理部門對合同進行審查認定的一種形式,不能作為衡量勞動合同是否有效的標志。因此,稱勞動合同未經鑒證機關審核蓋章,就是無效合同的說法,是沒有法律根據的。
綜上所述,盡管該合同在形式上有一定缺陷,但還不能因此認定該合同無效。只要該合同內容是合法的,且雙方在簽訂時沒有任何一方存在欺詐或脅迫行為,仲裁機構可以將它看做一份有效的勞動合同。
職場貼士:獲得成功的人做事都分主次?!妒澜缰髁x者》月刊的主編海倫·格利·布朗總是在辦公桌上放一本自己辦的雜志。每當她受到什么事情引誘而消磨時間、做一些與雜志成功無關的事情時,看看那本雜志,她的注意力就會回到正事上來。
下一篇:經濟補償標準遵循三個原則 下一篇 【方向鍵 ( → )下一篇】
上一篇:帶薪年休制VS勞動合同法 上一篇 【方向鍵 ( ← )上一篇】
快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