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 職場詞典網 , 一個優秀的職場知識學習網站!
近年來,我國各級行政管理機關不斷將思想統一到貫徹落實實科學發展觀上來,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約談制度的論文范文,歡迎閱讀查看。
摘要: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決定》,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近年來,各級各部門把完善依法行政,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作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界四中全會精神的著力點,不斷加大力度,積極推進落實。行政約談制度的創立具有代表性代表,其先后在稅務、環保、工商、國土等部門實踐和發展,并不斷在各個行政執法部門延伸和普及,表明行政約談制度是符合時代的要求和實踐的需要,是踐行監管與服務相結合的原則,對政府轉變職能和提升監管效率都發揮了積極的促進作用,順應了現代行政監管強調突出服務理念的發展趨勢。本文探索了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約談制度,分析了行政約談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的發展現狀和面臨的問題,借鑒行政約談在各級行政管理工作中的經驗,提出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約談制度不斷規范提高的建議,加大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約談制度在具體工作實踐中的應用,推進工商行政管理職能進一步到位。
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而言,辦案不是目的,對違法企業進行處罰也只是監管手段。更好地發揮職能作用,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發展,才是我們的工作目標。因此,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推行行政約談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由于工作人員思想認識不到位、整體素質不高等原因導致在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約談實踐中,還存在法律制度不全、適用范圍不廣、程序規定不嚴格、保障措施不力等問題,應在健全法律體系,完善適用范圍、規范程序、強化落實等方面進一步完善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約談制度。
主題詞: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約談;東營市
第1章緒論。
黨的十八大報告中指出,要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指出“創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推進政府績效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中承擔著重要的任務,發揮著積極的作用。
近年來,我國各級行政管理機關不斷將思想統一到貫徹落實實科學發展觀上來,進一步提高對依法行政的認識,積極創新監管方式,逐步建立了以行政指導、行政約談為代表的的柔性監管模式。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具體工作中,積極探索,開展行政約談工作。如在消費維權工作中,從國家局到地方局普遍設立和開通了“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電話,成為架起了聯系消費者與政府的橋梁。工商部門通過對消費者投訴舉報數據的分析,能夠及時掌握消費維權工作的動向,對一段時間內投訴較多的企業進行行政約談,有效的提高了消費維權工作效能。
東營市作為一個地級市,全市常住人口為203.53萬人1.東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1983年建局,到2013年底,全市工商系統有干部職工920人,負責落實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任務。自2013年以來,東營市工商局積極推行了消費維權行政約談制度,通過對消費投訴的數據分析,及時掌握重大或敏感的消費糾紛,對經營者進行約談,不斷加強經營者自律,自覺保護消費者權益。行政約談制度的推行,拓寬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新途徑,提高了消費維權效能。但在行政約談工作實際中,性質不明確、程序不規范、監督和救濟不完善的問題還普遍存在,有必要結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實際進行研究,更好的規范和保障行政約談有效發揮作用。
1.1選題意義。
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要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要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創新管理方式,增強管理透明度,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2”因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創新方式,加強柔性行政監管尤為重要。“對不需要行政許可但需要政府管理的事項,要強化間接管理和事后監督,充分發揮行政規劃、行政約談、行政合同的作用。3”由此可見,行政機關運行非強制性的行政行為是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的。
1.1.1理論意義。
第一,是對公共服務理論的有力推動。本文探索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運用行政約談這個柔性監管方式提升工作效能。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決定》,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4”近年來,各級各部門把完善依法行政,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作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界四中全會精神的著力點,不斷加大力度,積極推進落實。
行政約談制度的創立,經過多年的實踐表明,行政約談制度是符合時代的要求和實踐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是對我國現行法律不足的彌補,在政府轉變職能、提升監管效率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促進作用,順應了現代行政監管強調突出服務理念的發展趨勢。
第二,是對平衡論的有益實踐。平衡論的基本要求就是行政主體和行政相對人之間地位平等,雙方通過協商來實現雙方權力義務的平等。從行政約談性質來看,行政約談就是基于行政機關對執法相對人的一種非強制的、溝通協調的行政行為。目前,行政約談制度我國已在稅務、環保、工商、國土、國資委、食藥監、質監等多個政府部門推行,成為了建設服務型政府的有效舉措。通過在多個部門的實踐表明,行政約談制度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在具體工作中也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在政府職能轉變、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第三,是政府職能轉變的有效探索。行政約談制度作為一種柔性監管方式,其實質也就是行政機關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職權范圍內,運用行政相對人能夠接受的方式來實現一定的行政目的的行政行為,體現了建設服務型政府和法治型政府的理念,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行政約談制度也是對現行法律中的缺失和不足的的創新、發展和完善,行政機關通過與行政行對人的溝通協商,對法律法規的宣傳引導,從而實現行政相對人的自我完善,也促進了和諧社會的構建。
1.1.2實踐意義。
第一,有利于改善與監管對象之間的關系。行政約談制度實施以來,在很多部門的宣傳報道中可以看到,執法辦案人員對待監管相對人的態度變了,由原來的居高臨下變成了平等相待,使監管相對人減少對立情緒,感受到了執法部門的關懷和溫暖。從而,化解了監管執法中的對立矛盾,減少了沖突。行政執法人員通過行政約談,加強法律法規的宣傳,使行政相對人不斷提高法律意識,從而更加認可和支持行政機關的執法工作。
第二,有利于改善執法環境和部門形象。有些行政執法機關在行政執法中以行政處罰為目的,看中行政執法案件的數量。很多受到行政處罰的當事人,對執法部門的執法意見很大,甚至還發生過阻礙公務和暴力抗法事件。通過各部門推行行政約談制度的實踐來看,行政約談能夠使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人進行溝通協調,化解矛盾,達成共識。通過對法律法規的宣傳,使行政相對人自覺理解、遵守法律規定,自我完善,使執法部門的執法環境大大改善,緩解行政相對人的對立情緒。
第三,有利于促進社會和諧。推行行政約談制度,為行政機關和行政相對人之間搭建了一個平等交流的平臺,執法部門能夠平等的聽取執法相對人的意見,監管相對人能夠了解法律法規知識,相互之間增進了信任和了解,促進了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
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而言,辦案不是目的,對違法企業進行處罰也只是監管手段。更好地發揮職能作用,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發展,才是我們的工作目標。因此,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推行行政約談制度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實踐意義。
1.2國內外研究現狀。
從世界范圍和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對于工商行政管理理論和行政指導理論研究的較多,但對于行政約談理論仍然處于發展之中,無論學術界、行政法學界還是行政事務界,對于行政約談理論還沒有形成一套成熟的理論體系。但近年來,隨著在稅務、環保、工商、國土等部門相繼開始實施約談制度,也使行政約談制度得到了我國理論界和學界的關注。
1.2.1國外研究現狀。
市場經濟發達的國家,如美國、德國、日本、韓國等國家相關行政約談的理論的研究處于領先地位,但是就行政約談的理論也處于研究、爭論和不斷完善的過程中。如美國古典管理學家,科學管理的創始人弗雷德里克。溫斯洛。泰勒提出的管理溝通理論。從管理溝通理論的角度看,泰勒關注到管理中下行溝通的重要性,并試圖通過組織結構的設計保證對下溝通,即確保命令下達的準確性以及其實施效率。如德國法蘭克福學派著名的哲學家、思想家尤根。哈貝馬斯提出溝通行為理論,他認為,“溝通行動是指至少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主體間以語言或符號為媒介,以言語的有效性要求為基礎,以達到相互理解為目的,在意見一致基礎上遵循(語言和社會的)規范而進行的,被合法調節的、使社會達到統一并實現個人同一性與社會化相統一的合作化的、合理的內在活動,是一種潛在的解放力而不是一種禁錮力。5”他的溝通理論強調的是橫向的溝通,即參加溝通活動的主體至少是兩個及其以上。
在新公共管理運動的改革背景下,在與百姓關系最為密切的稅務部門率先采用了稅務稽查約談的行政手段。美國由于在稅收征收的各個環節都進行了計算機聯網,就能夠依托一套科學的稅收征管分析系統建立起相當完備的數據庫,監控過程中,每當發現有納稅上的疑點,即可約談納稅人,并予以提醒糾正。
1.2.2國內研究現狀。
受理論研究范圍的限制,國內學者還沒有對行政約談理論進行深入研究,獨立的理論體系也未形成。對行政約談制度進行規范的只是行政部門自行制定的一些制度和文件,層次較低。通過對有關部門行政約談制度進行整理,發現目前我國行政約談還沒有較高位階的法律文件。
通過上表列舉的各政府以及部門出臺的制度可以看出,在稅務征管、安全生產、工商管理、食品藥品、環境保護等領域推行的行政約談制度只是屬于規范性文件的范疇。除此之外,在很多部門規章、地方規章中,也出現“約談”字樣,但對行政約談制度并沒有具體的規定。由此可見,行政約談在發展中仍存在了諸多不完善。
在香港,也有類似的制度,官方文件中,大多用的是會晤,而非約談,被香港媒體俗稱為“請喝咖啡”.稅務部門對納稅人的納稅申報存有懷疑時,根據性質,可以直接進行稅收調查,查找其中漏洞和偷稅的證據,也可以發函質詢,由納稅人對自己的申報情況作出合理性的解釋,當稅務部門對納稅人的答復不滿意,認為其有隱瞞漏報的嫌疑,則可稅人到稅務部門當面約談,約談時一杯香濃的咖啡,成了該項制度最富有特色的代稱。而在香港這樣各項制度比較健全的法治社會,被行政機關請去喝咖啡的感覺猶如頭上懸著達摩克利斯之劍一般,少繳的稅多數還是乖乖繳了6.
盡管我國理論界、學界和政府機關對行政約談的研究較少,但對行政約談制度的認識基本一致。如對行政約談的定性,普遍認為行政約談是一種柔性監管方式,具有行政性、非強制性和溝通協調性。
1.3研究思路及方法。
1.3.1研究思路。
本文的論文題目為“我國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約談制度研究-以東營市為例”.全文共分為六大部分。通過全文六部分的分析與論述,對行政約談的概念、性質和工商行政管理相關概念有初步的認識,認識到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推行行政約談制度的必要性;通過對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約談在各個層面的發展現狀進行分析,以東營市工商局行政約談的實踐為例,介紹行政約談的開展情況;在分析發展現狀的同時,找到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約談存在的問題和原因;根據存在的問題,借鑒其他部門經驗,提出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約談進一步完善的建議,健全法律體系、完善適用范圍、規范程序、強化落實等方面進一步完善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約談制度,促進工商行政管理職能的發揮。
1.3.2研究方法。
文獻資料法。廣泛收集與和查閱有關的書籍、期刊、論文及網絡資源等文獻材料,收集了工商行政管理開展行政約談的數據資料和規范性文件,使本論文更具說服力。
對比分析法。通過將行政約談在不同領域的運用進行對比分析,為規范行政約談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應用提供指導意見。
實證分析法。引入本人在工作中行政約談的具體案例進行分析,指出存在的問題,提出下一步的完善建議,使本研究更具實踐指導意義。
第2章相關概念界定和相關理論問題闡釋。
2.1相關概念界定。
2.1.1行政約談。
經過查閱《法學大辭典》,沒有關于行政約談的表述,再翻閱2010年出版的《辭海》,也沒有對約談一詞的解釋。通過百度查閱網上資料,行政是指由國家行政機關對于不屬于審判、檢察工作以及立法中的其他法律的具體應用問題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規進行的解釋。狹義地講,指國家職能中,除了立法和司法以外的全部職能的總稱;廣義地講,指作為決策職能的政治之外的執行職能。“行政”指的是一定的社會組織,在其活動過程中所進行的各種組織、控制、協調、監督等活動的總稱。7約談指的是頗具中國特色的一種制度。指擁有具體行政職權的機關,通過約談溝通、學習政策法規、分析講評等方式,對下級組織運行中存在的問題予以糾正并規范的準具體行政行為。8為了更好地解釋行政約談的涵義,筆者從已經制定文件,對行政約談進行解釋的幾個部門入手進行分析。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行政約談,是指行政管理機關在法律法規授權的職權范圍內,根據行政管理的需要,以獲得行政相對人的認同和遵從為目的,對存在潛在的或者具有違法行為疑點行為的行政相對人通過溝通協調、宣傳引導、警告勸誡等方式進行面對面的交談,以期實現行政相對人建立和完善自我管理長效機制的非強制性的具體行政行為。
2.1.2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是指國家為了建立和維護市場經濟秩序,通過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等機關,運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對市場經營主體及其市場行為進行的監督管理。9為適應形勢的需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升格為正部級國務院直屬機構,為促進全國工商行政管理事業的發展奠定了基礎。自1998年起,全國工商行政管理體制實行了省以下工商垂直管理,國家加強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工商部門垂直管理為加強市場監督管理,依法嚴厲查處違法違章行為提供了堅強的體制保障。當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面臨著深化改革和轉型升級的重大挑戰。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必須認清大勢、把握方位,理順關系、把握規律,積極推進監管理念、方式、手段、制度創新,努力構建新型的現代市場監管體系和工作格局,不斷提高規范市場經濟的科學化水平,更加有效地服務地方經濟發展。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與人民群眾和各類市場主體關系密切。工商部門承擔的各類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工作、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商標、廣告、合同監督管理工作等職責。特別近年來,從國家工商總局到各省市縣工商局,都把發揮工商職能、強化服務,服務地方經濟發展方面作為重要的工作。工商部門簡政放權,推動了各類市場主體健康發展。到2013年底,全國實有各類市場主體6062.36萬戶,為各地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2.1.3消費維權。
當前,我國經濟發展正處在由投資、生產主導向消費主導轉變的階段,加強消費維權工作,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是政府管理經濟社會的一項重要內容,有利于發揮消費在拉動經濟中的作用,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我國居民生活水平不斷提升,消費能力也是逐年增長。隨著199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頒布實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正式步入法制軌道。
消費維權也就是維護消費者權益,或者是保護消費者權益。消費者權益,是指消費者依法享有的權利以及該權利受到保護時而給消費帶來的應得的利益。根據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新《消法》規定,消費者享有的九項權利:一是安全權。二是知情權。三是自主選擇權。四是公平交易權。五是求償權。六是結社權。七是獲得有關知識權。八是人格尊嚴和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權。九是監督權。
目前,我國成立的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組織是各級消費者協會,屬于社會團體。國家設有中國消費者協會,掛靠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各地也分別設有消費者協會,承擔著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職責。消費者協會在宣傳法律法規、受理調解消費糾紛、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每年的中央電視臺315晚會,就是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而開展的大型宣傳紀念活動。當前,各級要對新型消費領域和消費方式進行深入調研和準確把握,摸清新形勢下消費維權的特點和規律,用科學理論和法治思維指導消費維權工作。
2.1.4行政指導。
行政指導是指行政管理機關在法律法規或職能、職責范圍內,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采用指導、勸告、建議等柔性管理方法,征得行政行對人協作,引導其作出或不作出某種行為,以有效地實現一定行政目的的非國家強制力的行政行為。行政指導的目的是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其實質是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充分發揮行政權力的靈活主導作用,不拘一格地提供行政服務。
行政指導與行政執法都是在法律規定框架內的行政管理方式。行政機關要以法律法規強制力作“后盾”,在行政指導的同時,告知行政相對人的行為可能引起的法律后果,增強行政相對人配合行政管理的自律意識。既要運用好柔性管理,也不能削弱剛性措施的力度,要使二者相輔相成,互為補充,只有將二者有機結合,才能“剛柔相濟”,相得益彰,提高行政效能,促進行政管理的目標實現。
2.2相關問題闡釋。
2.2.1行政約談的特征。
通過對稅務、環保、工商、食藥、質監等部門開展行政約談的實踐進行分析,得出行政約談有以下四個特征。
1.行政性。實施行政約談的主體是行政機關,承受人是行政相對人。行政約談實施的范圍必須是在法律法規授權的職責范圍內實施,不得超越權限。行政約談的目的是實現行政管理的目標,減少行政相對人違法行為的損害。行為方式上,行政約談屬于具體行政行為范疇,是行政機關做出的非強制性的具體行政行為,具體采用溝通協調、宣傳引導、警告勸誡等約談方式進行,在實施過程中需要行政主體和行政相對人共同參與完成。
2.非強制性。行政機關是根據法律法規的授權進行行政管理,通過行政約談實現其行政目標,行政機關對行政行對人不能實施強制措施。在行政約談過程中,行政相對人具有獨立的選擇權,選擇接受約談或不接受約談,行政機關沒有法定的權力對行政行對人進行約束。因此,行政約談是一種不帶強制措施的行政行為。
3.多樣性。行政約談的方式可以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進行,可以是單獨約談,也可以對共性的問題集體約談;在約談的內容上可以是宣傳法律法規,也可以是對違法行為的苗條和傾向進行提醒警告,也可以是與行政相對人的溝通協調。在具體適用上,行政約談的程序沒有嚴格的法律規定,可以單獨作出,也可以在行政處罰前實施,可以成為行政機關行政監管手段的補充。
4.溝通協調性。行政約談是行政機關通過溝通協調,與行政相對人達成共識,以實現某一種行政目的。行政約談的主要作用就是發揮其溝通協調作用。通過約談,使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人化解矛盾,消除對法律法規的模糊認識,從而對行政機關的管理工作進一步的了解,熟悉自己的權力和義務,在具體工作中能主動配合行政機關的管理;行政機關也通過行政約談為行政相對人提供多樣的服務,從而改善執法環境。
2.2.2行政指導的工作原則。
1.合法性原則。要在法定職能范圍內實施行政指導,行政指導行為要按照國家法律精神、原則、方針政策執行,指導內容要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合理性原則。要充分體現行政指導非強制、人性化的優勢,根據市場主體的實際需要,適時靈活地采取提示、勸誡等方式,有針對性地開展指導服務。
3.自愿原則。要尊重行政相對人的選擇權,以指導對象的意愿為前提,隨時終止或繼續,體現以人為本。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相對人接受行政指導。
4.公開統一原則。要公正、公平地開展行政指導,確保行政相對人平等獲得公共服務的權力。同樣事項的指導內容,要上下一致,防止亂指導給行政相對人造成損失。
5.高效便民原則。以提高行政效能為目標,指導方式要刪繁就簡,盡量減少工作環節,方便群眾,提高效率。
2.2.3行政指導的種類和適用。
按照行政管理職能特點,將行政指導分為三種類型。一是針對行政相對人辦理各類許可、確認事務的提示類指導。二是針對行政相對人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但情節輕微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情形的告誡類指導。三是針對行政相對人內部管理中存在不良趨向、潛在經營隱患或者幫助行政相對人依法維權的建議類指導。根據不同類型,分別設計了行政提示書、行政告誡書和行政建議書等3種指導文書,統一規范指導文書的使用,確保行政指導形式簡單、內容翔實、便于操作,務實高效地實施。
2.3相關理論闡釋。
2.3.1平衡論。
平衡論是由羅豪才教授提出,強調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行政權力與公民權利等關系之間的平衡。其提倡運用激勵與協商機制,調動雙方的主動性與積極性來保障行政法價值的實現。由此,平衡論的內涵可以概括為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之間地位平等,雙方相互協商與合作,其主張通過向行政過程注入協商機制以實現各方權利義務的平衡。“在一些行政領域,應盡量避免強制性手段的應用,慎用行政命令、行政制裁、行政強制手段,淡化權力色彩。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行政機關應進一步變革傳統的管理模式,積極推行行政約談等公民參與管理和行政管理社會化等措施,以協調與相對方的關系,維護兩者的平衡關系”.10可見,平衡論不僅是現代行政法的基礎,更為行政約談行為的確立提供了理論上的依據。
2.3.2公共服務理論。
公共服務理論是當今社會政府行政不斷發展的產物。公共服務論“強調政府職權的唯一功能在于:保障人民的自由和權利,永無止境地提高人民物質、文化、精神生活,行政的目的在于服務和授益,最好的政府應為最大的服務,政府應以服務者的身份去為作為主人的人民提供各種服務。11”其實質是將行政相對人置于政府公共行政的中心地位上,堅持服務本位理念,以行政相對人為中心是政府行政的基本內容。公共服務論旨在讓政府服務于民,通過行政行為方式的不斷創新,尋求政府與公民利益最大化的可能。因此,近年來,行政主體的行為方式不斷發生變化,新型行政行為以公共服務為理念,以雙方主體之間的合作關系為導向,追求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的協商、溝通與合作。傳統行政造成的高額執法成本可以通過協商、說服、談判、指導等非強制性的行為方式得到彌補。它使得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之間形成靈活的互動空間,順利地實現行政目標,從而維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行政約談的實施是對公共服務理論的實踐,體現了行政主體執法理念的轉變。
2.3.3行政溝通理論。
行政溝通理論是公共管理理論的組成部分。行政溝通即行政信息溝通,指的是“行政體系與外界環境之間,行政體系內部各部門之間、層次之間、人員之間憑借一定的媒介和通道傳遞思想、觀點、情感、交流情報信息,以期達到相互了解、支持與合作,謀求行政體系和諧有序運轉的一種管理行為或過程。12”行政溝通是政府履行其職能的前提條件,行政溝通的有效與否,直接關系著政策信息能否有效的上傳下達,也關系著民眾能否順暢的表達他們的利益訴求,可以說行政溝通的有效性是決定政府行政績效的重要因素。
行政溝通的方式多種多樣,可以根據不同的標準劃分。根據溝通的組織結構的不同將溝通劃分為正式溝通和非正式溝通,根據溝通的方向的不同將溝通劃分為向下、向上和水平的溝通;按溝通的路線劃分,由單向溝通和雙向溝通;根據溝通的傳遞和接受方式的不同將溝通劃分為口頭的、書面的和其它的方式。
第3章我國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約談制度的發展及現狀。
3.1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約談制度的意義。
近年來,行政約談制度在我國各個行政部門的廣泛應用,充分說明該制度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強烈的可操作性,對政府職能轉變、行政效率提升、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具有積極的作用。因此,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實踐中推行行政約談制度,必將推動工商行政管理職能的落實,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下一篇:適應新媒體的政府危機公關探究 下一篇 【方向鍵 ( → )下一篇】
上一篇:企業人力資源績效管理問題與解決措施 上一篇 【方向鍵 ( ← )上一篇】
快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