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學家霍爾認為“人際距離”可區分為4種:一是親密距離,通常用于父母與子女之間、情人或戀人之間,雖說親密,但還得有分寸、規范;二是個人距離,一般是用于朋友之間;三是社會距離,用于具有公開關系而不是私人關系的個體之間,如上下級關系、顧客與售貨員之問、醫生與病人之間等;四是公眾距離,用于進行正式交往的個體之間或陌生人之間,這些都有社會的標準或習俗。社會情境決定了人們選擇哪一種距離進行交往,但都必須有分寸地保持一定距離而不越軌。
人與人之間由于目的、價值、態度等方面的差異而引起的情感、意志、動機上的不和諧與對立,彼此產生不愉快的情感體驗,從而影響關系,則稱為人際關系沖突。
沖突必然拉大人際間的距離,甚至使關系破裂。沖突雙方可導致心情抑郁、憂傷、無助、孤立感,從而影響個人的身心健康,發展下去還會導致心理失常。人際關系沖突與行為反應者的個人心理特點、角色地位、價值觀與權力等有關,尤其是當事者現實所處的情境對人際行為的發生有重要影響。
現實生活中健康的人際關系是既要保持合適的距離,又要避免無謂的人際沖突。只要加以注意,一般都能做到。
職場貼士:透露力有未逮之處。舉例說,由于家累,你無法同意下午五點以后留下來加班,你沒有必要主動自暴其短。這條策略當然也有例外,如果雇主明言員工必須同意偶爾留下來加班,而且這是該職位的先決條件,你就一定得實話實說。請記住:某些狀況臨場會有變化,要自行斟酌;萬一到時候公司對你提出某種特殊要求,說不定你的狀況已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