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波音公司3月7日發表聲明稱,該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哈里·斯通賽弗,與公司管理層某女性高級執行人員存在不正當關系,公司董事會決定要求其辭職。此事在企業界引起較大震動。
斯通賽弗今年68歲,自擔任波音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以來,因為幫助公司重塑形象、擺脫過去的丑聞污點,曾受到業界一致好評。在他就任期間,波音公司的股價上漲52%。到明年5月份,斯通賽弗就將年滿70歲,本可以實現光榮退休,但是就因為這場婚外戀的丑聞,被迫辭職。據波音公司非執行董事劉易斯·普拉特表示:“董事會一致認為,哈里的行為已經對他的判斷能力造成負面影響,并且會對他領導公司的能力造成損害。”
在有些人看來,此事實在是小題大做。如此著名公司的CEO,與女職員的一場婚外戀,這實屬于個人私生活問題,充其量也僅僅涉及個人道德,何必下此重手?
但是從商業倫理的角度來看,上述觀點有可商榷之處。中國有句老話叫作“做事先做人”。一家公司高管人員的個人道德,雖然可能是屬于他的個人問題,但是與公司的商業道德乃至社會形象也必然存在各種各樣的聯系。一個公司的CEO,如果個人道德出現嚴重問題,不僅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公司的形象,使公眾從對其本人產生信任危機,進而影響到對公司的看法,而且會由于個人的道德品質問題,造成在處理公司事務中的不公正乃至不道德,進而影響其整個管理行為。盡管有些高級管理人員可能只是一念之差,但已經表明其道德品質出現腐壞,因此很多公司從防微杜漸出發,防患于未然,一旦發現這種情況,就會作出斷然處置,以免產生更大影響,牽累到整個企業大局。無獨有偶,波音公司的前任CEO同樣也因為下屬的道德丑聞而下臺。這同樣也是公司為了防止形象受到損害而作出的斷然措施,可以視為企業實施危機管理的重要舉措。
企業不僅是一個經濟組織,而且同樣是一個社會組織,企業的每一項行為,包括高層管理人員的一舉一動,往往會在社會上引起相關的反應,上市公司則更是如此。所以很多企業都非常關注自己的社會形象,不僅在公司的商業行為中遵紀守法,恪守商業道德,而且對公司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都有相應行為規范和道德標準,來對他們的行為進行約束。這些措施對于一家現代企業來說,是十分必要也是十分重要的。而反觀我國的一些上市公司,如今在這方面仍有很大欠缺,不僅在公司的商業行為中頻頻出現問題,而且在CEO的個人道德方面也頻出丑聞。達爾曼公司的董事長,在把公司1億多資金抽空,轉移到自己個人賬戶后,舉家逃逸、遷居國外就是一例。
企業握有大量的社會資源,上市公司更是可以支配大量屬于公眾的資源,所以企業家的道德水準,會直接影響到這些資源的利用效率,甚至公眾的財產安全。因此,CEO的個人道德不僅僅是個人問題,同時也是一個涉及到企業和社會的公眾問題,值得引起我們的高度關注。
職場貼士:如果知識、能力相當,唯一能讓我們勝出的,就是素養!而機會,只是素養之后的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