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勞動力資源豐富,每年都有許多農民外出或在本地打工。令人遺憾的是,由于各種原因,工傷事故時有發生。因為缺乏法律知識,許多人工傷后沒有能夠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常常得不到賠償或得到很少的賠償。希望以下問題對農民工依法維權有所幫助。
首先,什么是工傷?很多人都認為只有在工作時受傷才算是工傷,其實不然。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傷害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患職業病的;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它情形。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的視同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其次,工傷的賠償金額應該是多少呢?根據規定,賠償金額主要由傷殘等級、本人的工資、地區差異等因素決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一至十級傷殘的待遇也有具體的規定。案情:女工劉某在一家私營鎖廠打工,由于疲勞導致操作失誤,她的右手食指和中指被機器軋斷,事后經鑒定為八級傷殘。廠方只支付了劉某的醫療費,隨后以違規操作為由將劉某開除。而劉某依法應得的賠償是:(1)醫療費,(2)傷殘補助金,八級傷殘為本人10個月的工資,(3)如果解除勞動關系,廠方應一次性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最后,一旦發生工傷事故,應通過什么途徑依法獲得賠償呢?
一是調解,即各方當事人在第三者的主持下,查清事實,通過第三者的勸說促使雙方在自愿的基礎上,互諒互讓,依法達成協議。對農民工來說,調解既省時省錢,又有利于社會的穩定。調解可以通過民間調解,也可以行政調解或司法調解。二是民事訴訟。如果調解不成或不服行政調解,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照司法訴訟程序,運用國家審判權利解決賠償。
職場貼士:不要不敢自己下決心:聽聽別人的贊美和批評,但你自己要下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