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聘用合同由聘用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人與受聘人員以書面形式訂立,聘用合同必須具備下列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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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崗位及其職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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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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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ㄆ撸┻`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在聘用合同中約定試用期、培訓和繼續教育、知識產權保護、解聘提前通知時限等條款。
聘用合同分為短期、中長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對流動性強、技術含量低的崗位一般簽訂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崗位或者職業需要、期限相對較長的合同為中長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根據工作任務確定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應聘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年限。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經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上述任何一種期限的合同。
對在本單位工作已滿25年或者在本單位連續工作已滿10年且年齡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已不足10年的人員,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單位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該人員退休的合同。 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被聘人員為大中專應屆畢業生的,試用期可以延長至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訂立聘用合同時,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抵押金、抵押物或者其他財物。
職場貼士:有時候,對你而言,結束一件一小時之內就可以完成的工作,可能不如望向窗外發一小時呆來得有趣。客戶的電話非今天打嗎?不如先和朋友在MSN上聊幾句,因為明天他就出遠門了,而客戶大概明天還在本城吧!如果明天客戶不在,周五相信他一定在辦公室里,不如索性周五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