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好心情管理工作坊心理專家智然解釋說,在人際交往中,得理不饒人是很普遍的。有些人一旦覺得自己有道理,就會揪住別人的缺點,窮追猛打,非逼對方豎起白旗不可。
當然,得理不饒人也要具備以下情形:
一是心里要有怒氣,有怨憤。這種怒氣和怨憤,大多數(shù)情況下是由于自己長期的不滿情緒淤積所至。
二是要占理。有些事本來可以好好說,但受情緒的影響,人容易激動。這時發(fā)脾氣不是為了批評別人,而是為了泄憤。
三是要有合適的對象。心里有怨憤,不是隨便找個人就可以發(fā)的。其發(fā)泄對象,往往不會對自己構成直接威脅。
智然認為,人際交往的基本準則是理解和寬容。與人交往就像山谷的回音,你發(fā)出的什么聲音,反饋的也是同樣的聲音。如果意氣用事,往往會為自己日后的工作和生活埋下禍根。
話雖如此,人際交往中的沖突也是正常的。它能使矛盾表面化,增進合作;但同時也會增大矛盾,破壞合作。
人的心里有不滿,總想找個渠道發(fā)泄出來。智然認為,就算有再多的怨憤,也要盡量用不傷害他人的方式來釋放。比如在馬上要發(fā)作的時候,說一句“我不和你爭了”,命令自己走開,使頭腦冷靜下來,避免沖突升級。
就算是在沖突中占優(yōu)勢的一方,也要不斷提醒自己做到“得饒人處且饒人”,就事論事,不要進行人身攻擊,也別把那些“陳芝麻爛谷子”的事翻出來說,以免矛盾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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