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的人把我公司不能泄露的文件帶走了怎么辦?從企業的角度來講,要保護你的商業秘密,必須使這構成“商業秘密”,而不是你說它是商業秘密它就是商業秘密。
??商業秘密有幾個要件:實用性、秘密性、經濟價值和你對它采取了保護措施。如果這幾點構成了,那它的被披露就是侵權。這里面最難的一點是商業秘密的所有人的舉證責任,你請求法院的保護首先得舉證,證明它構成商業秘密。如果說你沒有對你的商業秘密采取相關措施,那最后可能也得不到保護。
??我從一個公司跳到另一個公司,很自然地就會把原公司的一些情況說出來,這是不是構成侵權?
??商業秘密還有個時間段問題,超過這個時間段,你的競爭優勢就沒有了,在這種情況下,他披露了也無所謂。如果說你明天招標,他把標的頭一天告訴別人,這肯定是不行的。
??所以比較成熟的企業會和員工簽訂跳槽的回避條款,以將員工跳槽可能帶來的員失降到最低。
??建立有效的競業禁止或叫競業回避機制是必要的,但是目前我國對這一問題還未有統一、明確的規定。很多事情在發生之前,我們能采取預防措施。
??作為公司管理者如何避免因高層跳槽帶來的損失呢?
??你跟你的員工有沒有合同約定是關鍵的。我們在實踐中常常遇到的一種情況是,他說我們的合同里有這個章程,但具體的范圍是什么?再想往下追,就沒有內容了,這是個缺陷。法院在處理類似案件時,原告往往說我們有保密協議,你看章程有。但這種章程是普遍約束力的,對每個人要求都一樣,可是每個員工所處的位置不同,他所接觸的內部情況也不同,這就需要有針對不同人的保密協議。你不能要求公司門衛和高層管理人員履行同樣的保密義務,這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客觀的。
職場貼士:不要以同一份簡歷應聘不同的公司或不同的崗位,應針對不同的要求做相應改動,寫幾句量身定做的求職語句,表現出你對該工作的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