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現在的社會是商品的社會,是一個只有契約,沒有人情的社會。如果沒有契約的約束,合同的束縛,我們興許早就死了不知有幾回了。”當被問及人情和契約,哪個更重要時,某廣告公司的陳先生就如是回答的。
“人們常說是天下烏鴉一般黑,東山的老虎會吃人,西山的老虎可也不是吃素的。就說我自己吧,在我剛從學校畢業時,經人介紹進入了一家廣告公司,當時公司老板看了看我,就說了一句話,‘好好干,公司不會虧待你的’。現在想想當時自己也真傻,以為人家能夠接納你,已經是很給面子了,更不會去想到底該不該與他們有個書面協議之類的,只曉得傻干。人家不愿意去跑的客戶你去跑,別人不想去討的債你去要,當時也根本不懂什么叫做笨,雖然也很想去問一下我自己每月的薪水是多少,轉而想想,剛到人家公司多問這些敏感問題也許會讓人厭煩的。當時的我只知道公司所有的人都能差使你,叫喚你。好了,辛苦工作了一個月,好不容易挨到了發薪水那一天,眼看著公司其它人一個個被財務叫進去,簽個名,而后開開心心領個信封出來。而我,盼了半天,豎著耳朵聽了很久,都聽不到有人叫我。那天真的很奇怪,不知為什么,居然沒有一個人差使我。當時我想,即使要炒我魷魚,起碼也應該將辛苦一個月的薪水給我以后才說吧。但是。直到那天下班我都沒有拿到屬于我的那份薪水,我不知道工作了一個月的我價值到底是多少,我更不知道明天的我是否還要來公司報到。回家想了一夜,第二天的我還是硬著頭皮準時來到公司,當我鼓起勇氣敲響老板的門,希望他能給我一個明確答復時。只見老板拿出一個信封,對我說,我已經是他們公司的正式員工了,信封里面是我一個月的薪水……,由于我是被介紹進公司的,由于我是沒有和老板正式面談過,由于我沒有被辦理正式的錄用手續,所以……而且離開那家公司后才知道,原來公司從沒有幫我辦理過國家規定的醫療,養老保險。現在的我可是學乖了。你問我人情和契約該作何選擇,我會毫不猶豫選擇后者。”
陳先生可謂是吃一塹,長一智。但問題是無論我們身處在哪種類型的公司,我們不可避免的需要與很多人打交道。如果一味只講契約,不談人情的話,這個社會豈不是變得很冷漠,很可怕了。當然,有了契約可以讓我們有章可循,簽訂了合同可以讓我們有法可依,這樣我們才能保護自己。然而單純將契約看成是枷鎖桎梏,是“一切”行為的準則的話,是不是又有點過分呢?社會制度的發展是先有人情,才有法制的。事易時移,變法亦移。假如遇上某件事沒有先例,那又該如何是好呢?
不信?周先生的故事會讓你有所感悟。
經過努力,周先生考入了一家大學攻讀在職工商管理碩士。興奮不已的周先生在拿到上課通知時,不由目瞪口呆,學校方面安排的課程居然是需要占用半個工作天的。而周先生所在的臺資公司從來都沒有讓員工每周半天外出讀書的先例。公司同事聽到周先生讀書這回事后都力勸他放棄這個想法。因為公司原先有位職員由于同樣的情況,公司方面竟然無理由地將此人炒掉。炒人的通知上居然還如此聲稱:因為我們是公司,不是學校。
幸好,周先生沒有輕易放棄,相反他主動和公司老板商量,請他幫忙拿主意,做決定最終的結果當然令周先生十分開心。你能說,人情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嗎?
其實,人情和契約本沒有互不相容的地方,需要人情是因為有時我們個人的力量十分有限,我們渴望得到交流和幫助,我們也盼望得到理解和關心,除卻了契約冷漠、冰涼的面紗,我們看到是人與人之間的相互支持和關愛。我們同樣也需要契約,是因為有了契約的約束,才會有我們信心的保證。有了契約的規范,才會有我們安全的保障。兩者之間,又如何能分伯仲呢?
職場貼士:面試技巧:面試時無論是坐硬椅子,還是坐軟沙發,都應保持輕松自如的坐姿,雙手最好平放在腿上,雙眼平視 主試人,最忌諱的坐姿就是把腿翹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