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話實說,我覺得只要 是人才,就沒有已婚或未婚之分。
責任憑什么感呢?一個已婚者是否會給單位的高層們以責任感呢?已婚如有責任感,為何還有眾多的拈花惹草包二奶之人?未婚如無責任感,為何還有眾多的“新時代”之人?所以我們沒權要求應聘者一定是“已婚”——婚姻只是外殼,是否有責任感關鍵看一個人自己的本性。
一位瀕臨絕境的少女,為了生存而走進了陌生漢子的婚房;為了趕上最后一次分房機會,不少人去領取了大紅的結婚證書;為了順利獲得出國簽證,不少人匆匆結成了夫妻……難道這些“已婚”者就有責任感了?
人的責任感通常包括三個層面:對家庭的責任感,對社會的責任感,對自然的責任感。責任感是在人的社會化過程中逐步形成的。而家庭責任感也只是人諸多責任感之一而已。
報紙上曾登過國內一家著名企業的領導人的看法,說過了30歲還不結婚的人缺乏責任感,他不用那樣的人。幸虧企業里不全是這樣的老總,要不然咱非得失業餓死不可,沒準餓死了還被指責為“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但我總在想,如果看看越來越高的離婚率、越來越短的婚姻的話,這位老總的責任感的標準就顯得生硬而且可笑了。
我的一個朋友老大不小了,他當然也希望能與未婚妻早點把小家庭建立起來。但是,他的事業正面臨著轉折的關頭,公司將在近期提拔一位副總,作為人力資源部部長,他理所當然成了熱門人選。然而,公司里的其它幾位部長實力也不可小覷。這節骨眼上,他當然要起早貪黑地好好表現一番了,哪里還有時間和精力考慮家務事?再說即使他被提拔了,也肯定還要有一個鞏固地位的階段,總不能剛剛提拔就三天兩頭為家里的事情去請假吧?而未婚妻也是一個要強的女子,在報社當記者的她一心想當“名記”,所以也想趁著還算年輕再努力一把。倆人一番合計,當下就約定,近幾年內暫不結婚。可見事業心是責任感的推進劑。現在有很多年輕人都以事業為重,他們希望先立業,再成家,以期為將來的小家庭奠定扎實的基礎。這應該說是很理智的選擇。
終歸,婚姻不是人生全部,“已婚”更不能簡單地代表“責任感”,在你所扮演的眾多的社會角色中,婚姻無非是給了你一個安全的港灣,在某種程度上可以培養你的家庭責任感,但它決不會是培養敬業愛崗精神、成就事業的決定因素!
職場貼士:很多公司都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在新同事到來時,大家都會送一點小禮物表示歡迎。但不少人是禮物照送,但流于形式,并不想彼此真正成為朋友。而對于一個連身邊的人都懶得結交的人來說,更不要指望他有心交往很多四面八方的有用的朋友。如今這個社會,完全是靠人際關系網來工作和運作的,需要別人幫忙時,從何向別人主動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