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兩位女士最難找工作:一是PK跨國公司老板的女秘書,二是因為過馬路被處罰被曝光的女碩士。”朋友的話簡潔而精到。
盡管我已知道了“史上最牛女秘書”是誰,但我確實沒有收到那封在網絡上引起軒然大波的郵件,因為我不是“著名外企”中的一員;盡管我看到了央視鏡頭下那位女碩士表示向公眾道歉,但我卻難以認同一位女性僅僅因為“司空見慣”的過馬路“違法”,而被單拎出來赤裸裸地曝光在億萬觀眾的目光下,弄到最后還不得不“主動辭職”。如果說法律面前真是人人平等的,那么就不應該是有那么一位女性荒誕地成為了“反面典型”,更不應該處處強調她“女碩士”的身份;如果說“跨國公司”公平公正地對待一位員工,那也不應該被輕易地炒魷魚,而且強調她“女秘書”的身份。
“個人”在“整體”面前,為什么總是那么弱小?僅僅因為他或她是個體!而作為女性的個體,則更顯得弱小。我們的社會文化心理,通常是維護和強調“集體利益”的,總是習慣于犧牲個體的尊嚴和利益,以維護所謂的集體榮譽。但是,一個真正文明和公平的社會,必定是以維護個體的尊嚴和利益為前提的——因為沒有了個體的利益,就注定會沒有集體的利益;沒有了個體的尊嚴,同樣就沒有公眾的尊嚴。
而更可怕的情形是,往往是以“上司的尊嚴”替代了“集體的尊嚴”,以“官員的政績訴求”置換了“公家的利益維護”。由是觀之,這兩位女性付出的代價,正是現實語境下的非法治代價。
只要我們設身處地地想一想,就不難明白,這兩位女性的遭遇,其實就是一種祭奠性質的懲罰。她們其實都僅僅是一時的“激情違法”或“激情違紀”。任何一個活生生的人,都可能發生“一時興起”的激情行為,這與“激情犯罪”類似,并不是一個慣犯的“預謀犯罪”。
稍微以寬容的態度來看,任何一位普通的公民,“被領導”是多么的不容易——無論他或她是被單位的頭頭所領導,還是被上街的交警所“領導”。這位因工作瑣事與上司發生激烈爭吵而導致與老板PK的女秘書,之所以她的一封郵件被廣泛而瘋狂地傳播,恰恰是因為她的遭遇在潛意識層面喚起了諸多相同境遇者的強烈共鳴。與其說這是“老外和中國員工的文化障礙”,不如說是現實語境下作為下屬的“生存障礙”。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現實,讓“被領導者”始終處于一種徒喚奈何的境地,你敢對上司說一個不字,那就讓你“吃不掉”而“兜著走”。
在管理學中,有一個著名“刺猬理論”,說的是天氣寒冷時,刺猬就會彼此靠攏而取暖,但他們之間卻始終保持著一定的距離:距離太近,身上的刺就會刺傷對方,距離太遠,又會感覺到寒冷,只有保持適當距離,才能擁有理想的溫度,又不會彼此傷害。無論是新聞中被上司炒魷魚的女秘書,還是被交警處罰的女碩士,都應該明白個中道理。如果巧用了“刺猬理論”,那么她們就不會在激情狀態下“犯事”,而是始終保持一種“不即不離”、“不卑不亢”的狀態;在這樣的狀態下,管理者要想在被管理者身上榨取利益,幾無可能。
我們距離文明而法治的管理形態還有很大的距離,那么,對于普通員工和普通民眾來說,現實的最佳選擇,就是要學會“被領導”和“被管理”的“常識”,由此才能最大程度保護自己,并最大程度地維護公共利益。
職場貼士:輕視自己所就職的公司就等于輕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