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干部是最基層的公務員,街道辦事處的工作是挺苦挺累的活兒。“去工商,去財貿,千萬不能去街道。”1986年就在街道工作的崔玉華說起過去到街道工作感慨萬千,“以前人們覺得街道工作就是一天到晚圍著老頭老太太轉,領導‘小腳偵緝隊’,整天離不開街頭巷尾,家長里短。那時候看不起街道工作,更別提‘公務員’這三個字了。現在對公務員立法,我們這些做基層工作的人特別高興。大家對我們街道工作的認識也提高了。”
有80多個行政編制的和平街街道辦事處,剛剛提拔了8名科級和副科級公務員。崔玉華說,現在街道不光是錄用公務員標準高,考核、職務升降都很嚴格。這8個人都是平時在德、能、勤、績幾方面考核優秀的干部,經過自薦和推薦、競聘、組織考核、民主測評……一系列的程序,選拔出稱職合格的公務員。公務員法規定了公務員的錄用、考核、職務任免、職務升降、獎勵、懲戒等等。它的實施是對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科學化、法制化、規范化。
“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工資應當按時足額發放,這給我們吃了一顆定心丸。”崔玉華指著公務員法第74條說,“法律讓我們的工資福利待遇還有退休都有保障,又確定了國家統一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工資制度,這些以后都會讓我們受益。法律還規定了公務員的權利義務,什么行為合法,什么行為違法,就都清楚了。”街道辦事處的三樓櫥窗里,把法律規定的公務員條件、權利和義務寫得明明白白。
對崔玉華的看法,河南鄭州的年輕民警王曉琛也深表贊同。
王曉琛是鄭州市公安局交刑警第五大隊的一名普通警察。雖然他和崔玉華的工作崗位不同,但同樣是基層公務員。他說,公務員法讓我安心工作。我知道法律規定了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退休金以及錄用、培訓、獎勵、辭退這些經費,都要給予保障。我可以參加培訓,現在好好干,以后會有大發展,干一輩子退休了,還有生活保證,心里自然就穩定了。
“公務員法讓我這個普通的基層公務員得到益處,我當然會把工作干得更好!”王曉琛說,“我們鄭州是交警、刑警工作一體化,要求在四環路以內110通知出警以后,必須4分鐘內趕到現場。我以后會趕到現場更迅速,為群眾解決問題更快,讓大家更滿意,真正做到‘執法為民’。有了這么好的法律,我們基層公務員更應該為群眾服好務。”(完)
職場貼士:讓人覺得你很聰明最好的辦法就是知道什么時候該閉嘴,什么時候開口。參與討論當然是個好事,但如果你總是在說些過時、被提過的東西或者一些不著邊的東西時,那你就應該什么都不說,立即閉嘴。你應該時刻讓所有人看上去象是在分析別人說的話。無論何時,都不要對別人大聲說話,保持一定的風度對你沒有壞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