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的下午,讀者杜微來到阿華接待室,他告訴阿華:我是本市一企業的職工。據我了解,本市規定,凡城鎮戶口的勞動者統一實行《勞動手冊》制度。但我們單位一直沒有為我們辦理《勞動手冊》。去年7月因企業效益不好我已回家待崗,作為一個有大專文憑、經濟類初級職稱和多項技能的勞動者,我想換換環境,到勞動力市場尋覓能發揮自己特長的單位。但目前又沒有《勞動手冊》,該怎么辦?
阿華告訴她:為規范本市用人單位的招、退工行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本市規定,凡本市城鎮戶口的勞動者統一實行《勞動手冊》制度。《勞動手冊》主要是用于記錄勞動者就業、流動、失業、培訓以及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情況。目前企業中的原固定制職工暫沒有《勞動手冊》。當職工在職期間被其他單位招收錄用的,由錄用單位憑原單位出具的退工通知單,按《上海市單位招工、退工管理辦法》到區縣職業介紹所辦理用工登記備案手續時發給;或者勞動者本人與原企業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個人檔案退回戶口居住地后,按規定向街道(鎮)勞動(服務所)保障服務中心辦理失業登記手續時發給。
職場貼士:對于難解決的電話、任務或電子郵件要盡快處理。拖沓會增加它們的難度。把它們搞定會極大提高輕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