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采購禮品的職務行為,使張小姐被公司解雇,由此引發了一場訴訟。原以為今年3月的判決為此劃上了句號,但張小姐又發現原公司在她的人事檔案中塞入了一份《處分決定》,致使其應聘屢屢碰壁。于是,張小姐第二次將老東家告上法庭。日前,靜安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張小姐原先就職于通用電氣(中國)有限公司(簡稱“GE”公司)。從前年9月2日起,她被公司任命為通用醫療系統中國公司東區服務銷售經理。去年3月,受公司委托,她從一家貿易公司訂購一批水晶煙灰缸。GE公司如數收到了訂購禮品,貿易公司也開具了增值稅發票。然而,貿易公司事后又出具了一張“情況證明”稱,張小姐承諾給予一定差價。
依據這份“情況證明”,GE公司以嚴重違反公司紀律為由將其解雇。今年3月,靜安法院一審判決GE公司方支付張小姐經濟補償金6.9萬元,另付獎金、工資和報銷費用等5萬元。
遭遇此次解雇后,張小姐到處應聘,卻不料均遭用人單位拒絕。費盡周折,她才得知,一切都源于自己人事檔案被放入了一份《法紀情況通報》和一份《處分決定》。于是,她訴諸法院,要求判令GE公司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精神損失等共70萬余元。
法庭上,張小姐的代理律師表示,GE公司作出的解雇行為于法無據,這點已有先前的生效判決書為證。該公司明知這情況,但始終未將張小姐人事檔案中的《法紀情況通報》、《處分決定》撤除,直接導致了張小姐無法順利再就業等后果。對此,GE公司的代理律師則表示,當時解雇張小姐的行為完全基于她的違紀行為。而且,作為用人單位,公司有義務將這一處分決定通報檔案管理單位,將員工的失信行為記錄在其檔案中。
事后,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根據《人事檔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員工考核結果及獎勵、懲罰決定可以存入人事檔案,但前提是該獎懲決定必須合法合理。據悉,法院將擇日對此案進行審判。
職場貼士:負面的肢體語言。千萬不可坐沒坐相,掇弄頭發或修指甲,或偷偷脫下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