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 職場詞典網 , 一個優秀的職場知識學習網站!
2003年3月,小趙被某機械廠招聘為勞動合同制工人,雙方簽訂了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為6個月,在試用期內每月工資400元。三個月后,小趙了解到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是465元,便找到老板,請求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老板認為小趙還在試用期內,不算企業的正式職工,最低工資不適用于試用期職工,拒絕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發給小趙工資。
職場貼士:以同理心的方式去考慮問題:不要總是想我要什么,我看到什么;反過來站在老板的立場去想他要什么,他看到的是什么。你會避免很多沖突,變得善于思考和把握平衡!
下一篇:常州市出臺高級技能人才評選獎勵辦法 下一篇 【方向鍵 ( → )下一篇】
上一篇:上海為“試用期”定規矩 上一篇 【方向鍵 ( ← )上一篇】
快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