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繳納個稅有兩種計算方法 以月薪收入4000元計算 如果采用“分攤法”———
本報訊 昨天,國家稅務總局明確提出,明年1月1日起,居民的工薪收入將按照新的個稅起征點1600元來計稅,同時也明確提到:明年1月發放年終獎要比今年12月發放合算。
年終獎兩種計稅法繳稅多少可差一半
今天上午,記者咨詢了中國注冊稅務師張金輝。他說,年終獎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合并法,就是將年終獎合并到第12個月的工薪收入中計算個人所得稅;另一種是“分攤法”,即將年終獎除以12,然后根據得出的商數去找國家規定的稅率表中的相應稅率,再進行計算。兩種方法繳稅額可能相差一半。
月薪低于一千六下月發獎最合算
明年1月1日起,個稅起征點上調至1600元,而此前北京地區的起征點為1200元。假設某人的月收入是1400元,如果明年1月發放年終獎,那么他的月薪是不計稅的。
而且,年終獎還要減去他的月薪與新的起征點1600元之間的200元差額后,再進行計稅。
提醒
分攤法不一定用于年終獎
目前個人所得稅征管實行的是代扣代繳,按照哪一種方法計算,應當由單位向稅務部門申報。
按規定,“分攤法”每人每年只能用一次,最好是拿到最大一筆獎金時用,不一定必須是年終獎。
公式
■合并法:
應繳個稅=(當月所有工薪收入+年終獎-費用扣除標準1200)×對應的稅率-對應的速算扣除數
■分攤法:應繳個稅=年終獎×(年終獎/12)的商數對應的稅率-對應的速算扣除數
舉例
假設某人月收入是4000元,年終獎2萬元。
①用合并法計算,其第12個月收入是2.4萬元,應繳個人所得稅為4575元。
②用分攤法計算,則2萬元除以12,得出商數是1666.67元,這個數額對應的稅率是10%,對應的速算扣除數是25,其年終獎這部分收入的個稅是1975元。
再加上4000元月薪應該繳納的個稅295元。當月他應該繳納的個稅總額為2270元,比第一種方法節省2305元。
職場貼士:在你著手任何事情之前,仔細地對周圍的情形研究一番:政府機關和公共圖書館,可以提供不少資料,先做研究,可以節省你不少時間和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