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中年知識分子同時遭遇到兩個轉型期:社會轉型和身體轉型。社會轉型使他們焦慮,身體轉型讓他們多病。我國“英年早逝”的悲劇大都發生在45-55歲年齡段的中年知識分子身上,過勞死和亞健康已經成為這一代人的兩大敵人。
“過勞死”的共同特點是工作時間過長,勞動強度加重,以致精疲力竭,突然引發身體潛藏的疾病急速惡化,救治不及而喪命。
世界衛生組織指出,每個人的健康和壽命60%取決于自己。處于亞健康狀態的人,既有墜入疾病深淵的可能,更有成為健康人的希望。關鍵看你如何對待自己。
———編者
醫學上沒有“過勞死”的提法
在今年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大學黃席樾教授向大會提交議案,建議立法防止“過勞死”。
2005年1月末的短短四日內,清華大學兩位正值壯年的教師接連去世,中青年知識分子以及白領人士的健康問題再度引發人們的關注和思考,同時一場“過勞死”到底是否應該算做工傷的爭論也進入了白熱化。
記者從醫院工作人員處了解到,在醫學上并沒有“過勞死”這一提法,也很難把它歸為哪一類,比如是屬于職業病,還是屬于生物醫學的范疇,目前都沒有一個明確的界定?!斑^勞死”最簡單的解釋就是超過勞動強度而致死,是在非生理的勞動過程中,勞動者的正常工作規律和生活規律遭到破壞,體內疲勞淤積并向過勞狀態轉移,使血壓升高、動脈硬化加劇,進而出現致命的狀態。據悉,美國疾病控制中心命名此癥為慢性疲勞綜合癥,并擬定了相應的診斷標準。日本近年來把“過勞死”正式列為職業病的一種。
“過勞死”不算職業病
主管職業病防治的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高星表示,目前我國由衛生部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共同制定的法定職業病目錄有十大類115種,“過勞死”不在其中。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工傷保險司的孫先生告訴記者,目前,所謂的“過勞死”法律上也沒有相關的提法,還不能算作是職業病,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5條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
孫先生透露,有關“過勞死”人大代表曾討論過多年,但由于在具體操作上不定因素太多而至今未果。孫先生表示,對于“過勞死”者的過度勞累、積勞成疾,是公還是私很難判斷,有的人本來就有疾病征兆,介于此情況復雜,如果在非工作時間內的死亡也算作工傷,那么工傷的疾病范圍勢必將被擴大。
記者來到北京安平城律師事物所,民商領域的趙保坤律師表示,“過勞死”現象,在今年兩會后列入的30多項法律規劃中并沒有涉及這一項。到目前為止,在他所經手的過勞死案例中,遇到這類案子一般都采取協商解決,雙方各自做出相應讓步。但原告方(過勞死者)在調解后得到的賠償金一般并不會太多。
勞動保護中的被忽視群體
針對“過勞死”,中國人體健康促進會的袁云娥理事長表示,目前的30至50歲的知識型中青年是過勞死的高發人群,他們大多工作時間過長,對自身的期望值高、精神壓力大,勞動強度加重,以致精疲力竭引發身體潛藏的疾病急速惡化。據袁理事長所掌握的數據,目前,全國每年至少有百萬人因“過勞死”過世。上海社科院最新公布的“知識分子健康調查”顯示,在知識分子最集中的北京,平均壽命從10年前的59歲降到調查時期的53歲,比1964年第二次全國人口普查時北京人均壽命75.85歲低了20多歲。
盡管我國已經建立了一定的勞動保障制度,但是多年來,隨著勞動生產力的發展,勞動所體現的形式已經發生了變化,特別是大量的腦力勞動者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白領,他們所承擔的社會責任重大,工作中的精神壓力也相應大得多,然而他們卻成了勞動保護中最容易忽視的一個群體。醫學專家呼吁,超負荷勞動、過分透支健康,極容易出現猝死,自我保健要靠自己把握。
深度:他們為何中年"夭折"
立法解決“過勞死”尚難操作
北京市世紀律師事物所的楊培勝律師,對于過勞死現象表示惋惜。據他介紹,目前“過勞死”沒有相關的定論,主要在于這個“過勞”是因誰、因何事而過勞。長久以來可能因為工作積勞成疾,雖然在法理上可以講得通,操作起來并不容易,法律上的取證更是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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