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來,各級工會充分運用勞動法賦予工會的維權手段,依法維護職工權益成效明顯
本報北京7月4日訊(記者 鐘鞍鋼)明天是勞動法頒布10周年的日子。記者從全國總工會獲悉,十年來,各級工會充分運用勞動法賦予工會的維權手段,依法維護職工群眾的合法權益,取得明顯成效。
———積極促進就業和再就業,努力保障職工勞動權利的實現。截至2003年9月底,全國縣及縣級以上工會興辦職業介紹機構2482個,介紹成功258萬人次,其中下崗失業人員197.3萬人次;自辦職業培訓機構3166所,培訓下崗職工505萬人次,其中下崗失業人員360.7萬人次;縣及縣以上工會興辦再就業基地3476個,吸納下崗失業人員40.2萬人。
———在基層企事業單位,各級工會把職工的具體勞動權利作為依法維護的重點,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保障職工法定權利的實現。截至2003年9月底,全國基層及基層以上工會參與簽訂集體合同67.3萬份,覆蓋企事業法人單位121.4萬個,覆蓋職工10348.3萬人;全國基層工會所在企事業單位建立職代會制度的上升到35.1萬家,占基層工會所在企事業單位的44.8%,覆蓋職工7615.3萬人。
———通過強化工會法律監督工作預防和減少侵權現象的發生。勞動法頒布后,全總著手建立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組織,截至2003年9月底,全國基層和基層以上工會共建立勞動法律監督組織10.1萬個,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15.1萬個,擁有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員35萬人、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3.6萬人、工會小組勞動保護檢查員124.8萬人,勞動行政部門聘任的勞動保障法律監督員1萬人,基本形成了一個上下結合的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網絡。2003年,各級工會參加安全生產檢查達194.3萬次;近兩年,各級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組織受理的違法違紀案件就達50786件,提請勞動行政部門處理的有14782件。
———以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為基點,積極推進建立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并促使其發揮作用,引導勞動關系服從和服務于我國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截至2003年9月底,全國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15.3萬個,建立區域性勞動爭議調解組織9611個,參加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基層以上工會2935個,僅2003年就調解案件19.3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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