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伙企業vs公司
 合伙企業與公司相比:
  1、成立基礎不同:合伙協議vs公司章程。前者擁有更大的靈活性,而后者有更多的法定內容;2、法律地位不同:自然人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vs獨立法人;3、法律性質不同:人合企業vs資合企業;4、風險承擔:合伙人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內按份分擔)vs有限責任;優勢:1、合伙企業資本來源比個獨企擴大,企業規模相應擴大;2、合伙人共同經營,有利于管理風險的分擔,同時不過分減少經營的主動權和經營的靈活性;3、稅賦低,同個獨企道理一樣;劣勢:基本同個獨企;--七、三資企業首先明確一下,三資企業不同于外國企業。三資企業是按照中國法律成立的企業形態,包括中外合資企業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和外資企業;而外國企業則完全是國外的組織。根據經濟法上的屬人主義和屬地主義,兩者在管理方式上有很大的區別,特別是在涉及稅收、外匯管理、投資機制等方面。
 三資企業包括三種形態:
 中外合資企業又叫股權式合營企業,由外國投資者同中國的公司、企業或者其他類型的經濟組織,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按照各自出資比例分擔風險、共負盈虧的企業形態;中外合作企業又叫契約式合營企業,由外國投資者同中國的公司、企業或者其他類型的經濟組織,通過合作協議來組成的企業形式;外資企業又叫外商獨資經營企業,由外國投資者單獨投資,在中國國內設立的企業。
 此外還有一種中外合資股份有限公司,這個分類標準完全沒有很大意義。
 三種企業有各自的特點和優勢,這些特征有時候在不同的行業領域內能夠表現的非常明顯。
 如何根據行業特點和投資者的要求以及風險偏好選擇合適的企業形態,有時是很重要的問題,特別是中國這種特殊的國情和政策環境下,毫厘之差就能帶來非常不同的結果。
 來自創業論壇 作者:markjolly
 
職場貼士:《精粹》雜志的主編蘇珊·泰勒起草了大約40種復信格式,從退稿到答復捐贈請求,樣樣俱備。這些信都儲存在電腦中,可以隨時調出、復制,只要改動幾個關鍵的字詞就成了一份專門寫給某人的信件了。之后,泰勒常常會在信的結尾處加上一句親筆寫的問候語,以示親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