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崗工告倒“仲裁亂收費”
【新華社杭州12月20日電】獲賠2400多元要付1400元仲裁費。近日,浙江蘭溪市下崗女工王某在一場勞動爭議仲裁后,不服勞動仲裁部門的高收費,向當地物價部門舉報蘭溪勞動仲裁委員會,并領回了仲裁部門多收的不合理仲裁費。
今年43歲的王某,曾經是蘭溪某供銷社商場職工,2000年下崗,三年前,王某被招到蘭溪市某建材有限公司做合同工,月工資600元。今年5月1日,她被公司辭退。被辭退后,王某多方投訴無果,最后向蘭溪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王某在仲裁申訴書中要求公司支付養老保險費等共計約14萬元的賠償金額。
今年7月1日,蘭溪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正式受理王某的申訴,并讓王某預先繳納1000元仲裁費。8月28日,仲裁委員會對此案進行開庭審理。9月21日,王某接到了仲裁裁決書,原公司被裁決為王某補繳養老保險費用,保險時間總共是兩年零九個月,王某則應向原單位交納養老保險費自負的8%款項;公司支付王某其他補償金共計2463.75元。同時,裁決書注明此案仲裁費為2100元錢,王某承擔1400元,公司承擔700元。
王某認為,1400元仲裁費對于一個下崗女工來說不是一筆小數目,超出了其承受能力。當天下午,王某向蘭溪市物價局進行舉報,投訴蘭溪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亂收費。
蘭溪市物價局物價檢查所趙姓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已對王某舉報的案件進行了調查,現已查明,這筆1400元的仲裁費屬亂收費行為。
蘭溪市物價部門向蘭溪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發出了責令糾正價格違法行為,退還多收價款的通知書。近日,王某領回了仲裁部門多收的1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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