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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信力是政府的影響力與號召力,體現了政府工作的權威性、民主程度、服務程度和法治建設程度,以下是小編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地方政府與公眾的信任關系提升的論文范文,歡迎閱讀查看。
摘要:隨著當前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政治體制改革也逐漸受到公眾的廣泛重視,尤其是構建服務型政府的關鍵因素--政府與公眾信任關系的建設,更是改革中一大重點,已經成為衡量政府改革工作成敗的一個重要條件。政府與公眾之間的信任關系實際上反映的是公眾對政府的認可程度,是社會良性運行的重要支撐,是建立社會誠信體系的核心。在當前世界各國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政府誠信缺失的背景下,我國有些地方政府在施政過程中也存在失信于民、公眾信任關系弱化的風險,重塑政府誠信已成為各國共同面臨的重大課題。本文以《鄒城市政府公信力現狀調查問卷》的調查問卷結果為論據,通過問卷調查的最終得分,得出地方政府與公眾的信任關系弱化的結論;從政府自身、法規制度、公眾認識和社會時代角度探索政府誠信弱化的根本原因,為提高地方政府的公眾信任度提供政策依據。
全文共分為四個部分:
論文第一部分界定了政府與公眾信任關系的基本內涵,引入了政府公信力這一概念,闡述了政府公信力的現代理論基礎,說明構建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意義及其評價標準。
論文第二部分以政府公信力的評價標準為基礎,設計制作基層政府的公信力現狀調查問卷。通過以鄒城市為例進行的問卷調查,并對調查問卷的各個部分得分情況進行逐一分析,得出地方政府與公眾的信任關系弱化的結論,提出了提升基層政府公信力的必要性。
論文第三部分通過對當前基層政府公信力建設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從政府自身、公眾認識、歷史文化以及相關制度等角度入手,進行深層次挖掘,找出基層政府公信力薄弱的根源。
論文第四部分針對存在的問題,從創新社會管理、提高業務水平、健全體制機制等方面,提出了提高我國基層政府公信力的具體對策。
關鍵詞:基層政府;政府公信力;提升
第1章緒論
1.1研究的背景和意義
政府與公眾的信任關系,在一些文章里被稱之為政府公信力。2006年3月,溫家寶總理在十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指出要加快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健全行政問責制,提高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這是政府公信力的概念第一次被寫進中央正式文件,它標志著政府公信力建設正式被納入國家綜合治理的范疇[1].在黨的十八大、十八屆歷次會上,也都對政府公信力的建設提出了明確要求,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必須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創新行政管理試,增強政府公信力,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
公信力是政府的影響力與號召力。它是政府行政能力的客觀結果,體現了政府工作的權威性、民主程度、服務程度和法治建設程度。同時,它也是人民群眾對政府的評價,反映著人民群眾對政府的滿意度和信任度。政府公信力在政府行使其基本職能、維護社會穩定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第一,政府公信力是社會經濟秩序正常運轉的基礎。構建社會信用體系的關鍵在于加強政府信用建設,只有在完善的信用制度下,依靠政府的維護、規范和社會成員對秩序的遵守和信任,社會市場經濟才能夠保持其正常的運轉軌道,如果政府不帶頭做好公信力的良性示范,整個社會也就沒有信用而言,其結果必然導致無論是那種社會體制下的市場經濟都無法正常運轉,甚至無法存在。第二,政府公信力是政府治理社會的基本要求。政府履行公職的效果如何,只有依靠政府公信力來評價,同時也只有依靠政府公信力來檢驗政府的合法性。人民網《光明日報》上的一篇名為《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的評論文章曾一針見血地指出:“信用政府能夠增強人民群眾的社會信任感和歸屬感,政府失信則會導致人民群眾對政府信任的喪失,從而造成社會普遍失信,削弱政府的合法性”[1].第三,政府公信力是推動社會經濟快速平穩發展的重要因素。當前全國上下都在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政府公信力的建設就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時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體現[6].
當前在學術界,政府公信力建設的問題還是一個新興的研究課題,筆者閱讀了大量的有關政府公信力的研究資料,發現絕大多數有關政府公信力的研究都是集中在中央政府以及省、地級市政府這種“上層”的政府機關范圍,而對于基層政府的公信力研究更是少之又少。筆者認為,基層政府作為國家行政機關的較底層,與廣大人民群眾處于最廣泛、最頻繁的接觸中,相對上層的政府機關而言,基層政府更具有親民性,其公信力的研究更能直觀地反映出老百姓心中政府的形象。因此,有必要將基層的縣級政府,甚至于農村的鄉鎮政府、城市的街道辦事處最為政府公信力的研究對象,從而更加全面地著手研究我國政府公信力的建設。
1.2國內外研究動態
1.2.1國外研究動態國外對于政府公信力問題的研究始于二十世紀,大致可歸納為以下兩種觀點:
一部分學者從文化角度探究政府公信力問題。《歷史的終結》一書中,日裔美國學者弗朗西斯·福山曾講到,“歷史將終結于一種自由的國家形態,平等、民主將成為現代社會的基本理念”[3].他的觀點是,平等與民主在社會中的的具體化即是一種物質生活與文化權利的平等。男女平等的權利、高質量的物質生活、可共享的公共服務體系等都是其具體表現。在社會現代化的進程中,民主是由社會內部產生的動力與訴求,對于社會的現代化,這是其產生的必然壓力。政府責任機制的建立及其高質量的保證與民主相輔相成[29].
弗朗西斯·福山在《信任:社會美德與創造精神繁榮》中同樣講到,“文化是與經濟生活密切相關的,信任是由文化因素決定的;信任,作為一種社會資本,它直接影響到社會穩定、經濟繁榮和政府的施政。[4]”所以,政府公信力與文化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
國外學者中還有一部分則從理性角度研究政府公信力問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社會學家詹姆斯?科爾曼,他認為群眾對政府的信任層度是可以通過數值來衡量的,群眾對政府的信任可以劃分成很多類別,例如情感型、認知型、認同型等等,他提出群眾對政府信任類型的不同,將會對政府的工作績效、滿意層度、以及政府承諾的兌現都將產生很大的影響。所以,他認為政府的公信力是可以以理性的標準來衡量、計算的。以上的這兩種觀點,都為我們研究政府公信力的問題奠定了基石。
就目前而言,國外基本沒有專門研究基層政府公信力的文章,我們應當對這些文獻批判的加以借鑒。
1.2.2國內研究動態在學術界,學者們主要從三個方面對政府公信力進行了研究,即公信力與評價、公信力與誠信、公信力與責任。而對于基層政府公信力的界定,鑒于研究資料的局限,多數學者對基層政府公信力的定義也都與政府公信力的定義相仿。
(一)公信力與誠信。對于公信力與誠信的關系在學術界主要存在以下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政府公信力和誠信是一體的。也就是說在公信力的概念之中,既包含著信任,也包含著信用,二者缺一不可,都是公信力概念中最重要的因素。認同此種觀點的學者主要有陳洪生、龔培興等人。他們認為所謂政府公信力,是指政府依據于自身的信用所獲得的社會公眾的信任度[30].而高衛星等人在此基礎上指出政府公信力的影響因素還有政府自身的道德狀況,進一步來說也就是政府的誠信度。與此不同的是,王水波和何賢明等人雖然承認政府公信力與政府誠信二者之間的密切關系,但更多的認為二者之間的不同之處。
在他們看來,政府公信力體現的是政府信用能力,它反映公民在何種程度上對政府行為持信任態度[31].而政府信用,指的是政府履行其對公眾承諾的狀況。現代社會是民主與法治的社會,政府信用在責任政府中扮演的角色也愈來愈重要。以上兩種觀點的相同之處是都看到了公信力與誠信的密切關系。不同點在于一種觀點認為誠信寓于公信力之中,是公信力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另一種觀點則是在看到兩者密切關系的同時又將兩者相互區別。但無論是哪種觀點,都是通過分析兩者之間的關系來考察政府公信力的內涵。
(二)公信力與評價。唐鐵漢等人所持的觀點是,政府公信力應該是政府行政能力與公眾滿意度之間的乘積。它反映的實質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對他們的政府所支持和信賴的程度,也就是民眾對政府的滿意度。人民群眾對政府公信力的評價主要體現在政府的誠信程度、服務程度、依法行政程度及民主化程度這些方面[32].吳威威等人的觀點是,政府公信力是社會組織和民眾對政府信譽的一種主觀價值判斷,它是政府行政行為的形象和所產生的信譽在社會組織和民眾中所形成的心理反應,即民眾對政府整體形象的認識、情感、興趣、期望和信念等,于此相應的行為表現是民眾是否自愿地配合政府的行政行為以減少政府的公共管理成本,從而提高公共管理效率[33].這種說法以人民群眾對政府的評價作為衡量政府公信力的標準,認為政府的公信力的高低取決于群眾對政府評價的好壞。換句話說,政府公信力表現在政府對廣大人民群眾的號召和影響程度上,群眾對政府工作評價的好壞就是政府的公信力。
(三)公信力與責任。部分學者也把政府的公信力與政府負責任的程度等同起來,比如張偉珍等人就將公共責任明確為基層政府公信力最為核心的一個因素,他們認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必然會收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和信賴,其政府公信力也必定具有相當高的水平。換句話說,政府公信力和責任是密不可分的,它是政府責任行為的客觀結果和反射。
1.3研究目的和方法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通過以鄒城市為例所做的政府公信力調查問卷,通過問卷調查的形式,分析基層群眾對政府的信任層度,從而發現縣級基層政府在公信力建設方面存在的種種問題和不足。同時,在借鑒國內外政府公信力建設的理論及實踐基礎上,結合自身多年的工作實踐,從基層的角度出發,對我國基層政府公信力的建設開展相關研究探索,提出有針對性的合理化建議,解決在政府公信力建設中存在的種種問題。
主要研究方法:一是參考文獻。大量查閱、研究有關我國中央政府、各省市政府公信力建設的理論文章、文獻資料,對比國外政府在公信力建設中采取的有效辦法,找出可供參考之處,作為文章的理論基礎。二是案例分析。對于新聞報道中出現的各類群眾關注度較高、有代表性的社會問題、突發事件,進行認真研究分析,對其中所反映出的具體問題認真剖析歸納,找出研究對策。三是調查研究。結合基層政府的基本情況,通過制作有針對性的政府公信力調查問卷,認真梳理基層政府在公信力建設中存在的不足,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建議。
1.4研究創新之處
本文的創新之處在于用全新視角去研究基層政府的公信力建設問題,以調查問卷的形式探索基層政府公信力現實情況,同時根據自己工作實踐經驗,運用加強對社會管理的創新,積極轉變政府職能,努力構建服務型政府這一理論思想,從而解決基層政府在公信力建設方面存在的各類突出問題。
政府的公信力建設是個永恒的課題,其中涉及到社會的各個方面,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討和深化,受筆者學識水平、知識結構和社會閱歷等方方面面的限制,此篇論文在理論功底、深入研究、對策的針對性、實用性及可操作性上還存在著一些不足之處,還有待在眾多專家學者等同志們的不斷幫助下進一步改進和完善。
第2章政府與公眾信任關系的理論分析
2.1政府與公眾信任關系的基本內涵及主要作用
2.1.1基本內涵
政府與公眾的信任關系,在一些文章里被稱之為政府公信力。溫家寶總理在十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第一次提到“政府公信力”這個概念,但是對于政府公信力,據了解,目前學者們對這一問題的內涵界定還沒有完全一致的定論,但大體上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將其視為政府管理社會所具備的一種能力類型,如學者朱光磊和周望認為,“政府公信力是政府及其公務員自身、公共管理與公共政策及其執行能否取信于民的能力”[2].而另一類則將其視為公眾對于政府工作和能力的內心評價和反映,即“政府公信力是指政府獲得人民群眾的信任度的高低,是政府行為所產生的信譽和形象在社會基層組織和群眾中所形成的一種心里反映”[3].二者都從自身的角度出發對于公信力做了自己的了解,其中筆者個人更傾向于后者。筆者認為,在行政活動中,政府公信力涉及的主體有兩個,一個是政府,一個是公眾。二者之間的關系是服務與被服務的關系,即政府是為公眾提供公共服務,公眾是政府服務的受益者。既然政府公信力涉及到政府和公眾這兩個對象,其概念必然關系到政府與公眾之間的互動問題,即政府和公眾之間相互使彼此發生作用或變化的一個過程。當政府作為主體時,如何能夠使自身的行政行為讓客體--也就是社會公眾所接受呢?這就需要有良好的政府的公信力,具體體現在政府的號召力和影響力;那么我們換個角度,從公眾作為主體的角度來看,政府的公信力具體體現在廣大社會公眾對待政府行政行為的一種態度或者評價,也就是說政府及其職員是否在人民群眾的眼中的形象、口中的評價、心中的印象[4].政府公信力這個概念表達一種理念,“信”與“不信”皆為社會公眾的主觀評價、心理反應和價值判斷;政府公信力指涉一個內容:政府的“言”、“行”、“果”是否一致[5].真正的服務型政府必然是能夠達到最初的“言論”、現實的“行為”和最終的“結果”三者高度一致,從而獲得良好的聲譽,得到公眾的認可。政府的公信力在此就是指公眾對政府的認可程度。
2.1.2主要作用
第一,政府公信力是維護市場經濟正常運轉的根本之基。政府公信力的建設是整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關鍵環節,只有在完善的信用制度下,依靠政府的維護、規范和社會成員對秩序的遵守和信任,我們的市場經濟才能夠沿著正常的軌道運轉,缺少了信用這一最為基本也是最為關鍵的因素,整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運轉必將舉步維艱。
第二,政府公信力是確保社會穩定的定海神針。政府履行公職的效果如何,只有依靠政府公信力來評價,同時也只有依靠政府公信力來檢驗政府的合法性。人民網《光明日報》上的一篇名為《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的評論文章曾一針見血地指出:“信用政府能夠增強人民群眾的社會信任感和歸屬感,政府失信則會導致人民群眾對政府信任的喪失,從而造成社會普遍失信,削弱政府的合法性”[1].
第三,政府公信力是助推經濟社會快速穩定發展的關鍵要素。當前全國上下都在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政府公信力的建設就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時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體現[6].政府作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發起者和組織者,就必須主動做好誠信建設的表率,只有當政府的公信力收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認可,才能名正言順的提出依法治國的口號,理順穩定與發展的關系,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2.2政府公信力現代理論基礎
現代的社會是一個追求民主開放、公平公正的社會,在現代社會的理念之中,無論是從各國不同政體的合法性根基,還是國家政府與公民之間的關系,政府公信力都是十分重要和必要,都是有其理論基礎的。
2.2.1社會契約理論
英國資產階級思想家盧梭在其1762年出版的《社會契約論》里提出了人民主權學說,主張國家的權利來源于人民與政府之間的協議或契約[9].契約理論認為,公眾與政府之間是一種以行政權為中心的委托--代理關系:公眾將行政權委托給政府,同時期望能獲得維持其利益的政府服務,這種關系必然包含著政府信用和社會公眾認同的政府公信力問題,政府必須建立在公眾信任的基礎上[10].德國社會學家馬克·韋伯首次把“合法性”作為核心要領進行學理探討,他認為合法性是既定政治體系的穩定性,即人們對享有權威地位的確認和對其命令的服從[11].從盧梭到馬克·韋伯,對合法性的研究都離不開-個主題--怎樣的政府公信力最好,最能得到民眾的認同和擁護[13].其實,國家權力的合法性基礎就是某種信任,越是現代意義上的合法性基礎,越是與公民的選擇相關,就越符合信任的狹義定義。合法性的獲得,一方面取決于政府的活力,包括國家權力為強化自己的統治地位而運用意識形態的、法律的和道德倫理的力量為自身所作的種種論證,另一方面,其更為實質的內容是,國家政權在大眾中贏得了廣泛信任和忠誠,從而使人自覺地把對政府的服從當作自己的義務[12].
2.2.2責任政府理論
在法學中對“責任政府”的定義是:“這個術語通常用來指這樣的政府體制,在這種政府體制里,政府必須對其公共政策和國家行為負責,當議會對其投不信任票或他們提出的重要政策遭到失敗,表明其大政方針不能令人滿意時,他們必須辭職”[2].在現代民主政治條件下,公共權力行使體現出兩個極為重要的價值取向,即民主和責任。公共權力來自公民主權的委托,公共行政向公民負責是這一主權原則的合乎邏輯的發展。政府的公信力,正是政府行使公共權力效果的社會反饋,是政府責任行為的外射[14].在民主社會,失去民眾信任的社會,其合法性也存在危機。政府公信力產生的根源來自于對政府政治合法性的確認,合法性與政治現象相生相伴,它是指社會性秩序和權威被自覺認可和服從的性質和狀態,現代民主政治的實踐顯示,責任政府的共同趨勢是既注重公民的參與又重視民主的憲政原則[15].公信力集中體現了政治合法性的實質內容,其落腳點卻是公民利益的最大化[16].因此,責任政府政治合法性的根基是政府的公信力。
2.2.3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理論
我們當前所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其最根本的目地就是要達到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社會各系統之間的和諧發展。這是一項極其龐大而又復雜的工程,需要全體社會成員的共同參與。在社會的各系統之中,廣大人民群眾是這項工程的最直接參與者和建設者,而政府主要扮演著主導者的角色[17].政府之所以能夠成為這一復雜而系統工程的指導者,是以其政治合法性為基礎的,而政府政治合法性最主要的因素之一就是政府的公信力[18].
公信力是政府合法性的根基,公信力薄弱的政府,其合法性地位也勢必將遭受質疑[19].在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理論中,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性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第一,政府公信力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礎[20].構建社會信用體系的關鍵在于加強政府信用建設,只有在完善的信用制度下,依靠政府的維護、規范和社會成員對秩序的遵守和信任,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才能夠正常運轉,如果不以信用為基礎,整個社會的信用蕩然無存的話,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也必將無法存在[21].其次,政府公信力是政府治理社會的基本要求[22].政府履行公職的效果如何,只有依靠政府公信力來評價,同時也只有依靠政府公信力來檢驗政府的合法性。信用政府能夠增強人民群眾的社會信任感和歸屬感,政府失信則會導致人民群眾對政府信任的喪失,從而造成社會普遍失信,削弱政府的合法性[23].再次,政府公信力是經濟社會穩定快速發展的前提條件[24].當前全國上下都在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其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就是政府公信力的構建[25].政府既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組織者,也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倡導者,只有當全社會的群眾對政府公信力充分的給予認可,才能理順發展與穩定之間的關系,才能在依法治國的同時提高政府的威信,從而促進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26].那么政府依靠什么來處理與民眾的關系,化解與民眾的矛盾和沖突呢?答案就是良好的政府公信力[27].政府公信力不僅是構建和諧社會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28].正是因為公信力的這種作用,要求我們在提高政府公信力的時候要以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理論為基礎。
2.3政府公信力的主體及評價標準
2.3.1政府公信力的主體
政府公信力涉及兩個主體:信用方(即政府),信任方(即社會公眾)。它包含公眾對政府的信任和政府對公眾的信用,其中政府信用是政府公信力的核心內容。政府信用是社會組織和民眾對政府信譽的一種主觀評價或價值判斷,是政府行政行為所產生的信譽和形象在社會組織和民眾中所形成的一種心理反映,它包括民眾對政府整體形象的認識、情感、態度、情緒、興趣、期望和信念等,也體現出民眾自愿地配合政府行政,減少政府的公共管理成本,以提高公共行政效率,是現代民主和法治條件下的責任政府的重要標識[7].政府公信力體現政府的信用能力,它反映了公民在何種程度上對政府行為持信任態度。政府公信力的強弱,取決于政府所擁有的信用資源的豐富程度。這種信用資源既包括意識形態上的(如公民對政府的政治合法性的信仰,公民對政府制度及公共選擇過程的公正性、合理性的認可程度等等)、物質上的(如政府的財力),也包括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在公民心目中的具體形象等等。
2.3.2評價標準
政府公信力并不是一個抽象的概念,縱觀國內外對于政府公信力的研究,大多將其具體劃分為以下五種指標來衡量。
(一)政府的誠信程度。我們通常說,信用是現代市場經濟的基石和靈魂。同樣,信用也是政府執政的根本。政府的誠信程度決定了其各項公共政策是否能夠順利的執行,也是其各種權利能否合法運用的重要保障,從一定意義上來講,政府的公信力體現了一個政府存在的合法性。只有當政府在廣大群眾中樹立良好的公信力,受到廣大群眾的信賴,才能真能的得到公眾的支持和擁護。
(二)政府服務的質量。我們經常說,我們要轉變政府職能,建立服務型政府。那么什么才是所謂的服務型政府呢?所謂的服務型政府,最根本的體現,就在于能夠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并提供人民滿意的公共服務。政府只有以廣大人民群眾最根本的利益為出發點,不斷提高其各相關部門的服務質量及服務效率,積極履行公共職責,廣大人民群眾的滿意度才會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也會隨之上升。一個將老百姓利益放在首位,真正為人民著想、為人民服務的政府,自然會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親睞和支持。
(三)政府依法行政的程度。政府作為社會規則的制定者和社會權力的行使者,依照自己制定的法規來行使其職能是獲得廣大公眾信任的最基本要求,只有當各級政府及工作人員能夠自覺的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質詢,真正做到依法行政,違法必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府部門沒有特權,才能得到群眾的信任。如果政府及其工作人員濫用手中的權力以權謀私、胡亂作為,甚至出現權大于法的行為,必將引起廣大人民群眾對政府的質疑和不滿。
(四)政府的民主化程度。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在我國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擁有權力參與決策的制定。所以,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在決策的制定時,一定要充分吸收和采納廣大人民群眾的意見,從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的角度出發,凡是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決策,一律不能通過。當前,在社會建設中出現的一些所謂的“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與人民群眾的意愿背道而馳的,只是領導干部的一意孤行,最終給國家和人民帶來巨大的損失[8].因此,政府在社會建設中,要不斷加強民主化建設,不斷健全完善相關制度,確保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
(五)政務的公開程度。我們各級政府現在都在推行政務公開,目的就是為了打造陽光政府。事實證明,實行政務公開,讓群眾了解政府的所作所為,不僅可以有效地制止各類貪污腐敗現象的發生,而且大大加深了人民群眾對政府的信任程度,增強了人民群眾對政府的滿意度。因此,按照法律規定,除了一些確實不方便公開的信息,各類相關政務信息,各級政府都要積極主動、準確及時地去公開公示,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隨時都讓人民群眾能夠了解我們的政府在做什么。所以我們說,一個對廣大人民群眾負責任的政府,他必然會是一個講誠信的政府。
第3章鄒城市政府公信力調查現狀及評價
3.1鄒城市政府公信力調查現狀
3.1.1調查問卷設計調查問卷按照公信力的評價標準來設計,分為五個部分,每部分列5個小題,每小題20分,每個選項賦予具體的分值。由被調查者結合自身實際生活經歷,對調查表中的各個小題進行打分,然后將有效調查問卷進行匯總得出平均分,最終算出每部分的平均分數,從而大致了解鄒城市政府公信力的基本情況。
3.1.2抽樣調查情況為深入了解社會公眾對鄒城市政府公信力的認可度,通過設計“地方政府公信力評價調查”的調查問卷,對社會不同階層的群眾進行廣泛摸底調查。本次調查共計發放調查問卷500份,在黨政機關及人民團體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學校、醫院、科研機構等)在職人員、國有企業或合資企業在職職工、私營企業職工或個體經營者、鄉鎮務農人員等五類人群中各發放100份。回收412份,其中有效問卷398份,有效問卷率為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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