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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的求職應聘,卻被用人單位問及一些隱私問題,從家庭關系問到戀愛狀況。3名應屆大學畢業生在7月17日的人才招聘會上,因不愿透露自己的隱私,或被招聘單位無情拒絕,或自己憤憤而歸。
當日上午,記者在幾場招聘會中,對一些高校畢業生的采訪中發現,在應聘中遭遇隱私盤問的情況屢見不鮮。重師一姓饒的女生說,她在應聘一家外地單位時,當得知她有男朋友后,立即被拒絕面試。
畢業生小周在求職時被招聘人員緊追不放問及家庭關系,這令她十分反感和不理解。作為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周同學在這方面有些敏感,在被問到“你感到你的家庭成員很和睦嗎?”這個問題時,她氣憤地離開了招聘會場。
小藍本以為找到了一份較滿意的工作,不想卻被招聘單位荒唐的“婚姻條款”弄得悻悻而歸。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招聘單位提出一個條件:被聘者工作兩年之內可以結婚,但不得懷孕生育,否則視為違約……。小藍表示,寧愿不要這份工作,也不愿接受如此歧視女性的條件。
就一些單位為何較關心畢業生個人問題,記者現場采訪了幾家招聘單位。高新區一家軟件企業負責人認為,企業了解應聘者家庭和戀愛情況非常有必要,因為一個人的家庭環境、文化氛圍會影響本人的修養、品格。另一家外地企業則坦然地表示,畢業生在校期間談了朋友,招聘進公司后若分處兩地,勢必分散精力影響工作,因此更希望單身畢業生加盟。
就此現象,記者采訪了應用心理學的一位教授,他表示招聘單位出于自身考慮,在面試時涉及畢業生過多過細的個人隱私實在沒必要,且效果不好,令人反感。企業對應聘者的深度考查可以放在試用期內進行,否則會給畢業生造成心理負擔。
職場貼士:與同事相處,大氣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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